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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一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一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一条内容如下:

为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制定本法。

主旨

本条是关于海域使用管理立法目的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一、加强海域使用管理。自古以来,海洋就是资源的宝库,在人类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海域是海洋资源一定范围内的载体,是海洋的组成部分。海域同其他任何资源一样,都是有限的,而人类的生产、生活对资源的需求又是无限的,要让有限的资源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就必须对各种开发利用海域的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海洋经济发展和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为海域使用管理立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也为加强海域使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因此,为了防止耗竭性地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确保海域资源的科学、合理的利用,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切实加强海域使用管理。

二、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海域使用管理法首次明确规定海域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长期以来,一些人错误地认为毗邻海域属于本地、本企业甚至个人所有,导致非法买卖、租用、抢占海域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了改变这种错误的观念,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海域使用管理法明确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同时,根据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把海域使用权授予海域使用申请人,并依法维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既是海洋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国家作为海域所有者的权益在经济上的实现方式。

三、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和我国政府的主张,我国可以管辖的海域达300多万平方公里,其中领海和内水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我国的海洋开发,由最早的渔盐之利、舟揖之便开始,在渡过了几千年渔舟唱晚、波澜不惊的平静后,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各地掀起了一股股海洋开发热潮。海域开发利用活动日益频繁,海洋经济迅速发展,到2001年,海洋经济总产值已达4600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但是,随着海洋开发领域的日益拓展,海洋空间利用范围的日益扩大,特别是受到传统用海观念的影响和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经济利益的驱动,在海域使用中,无度、无序的现象大量发生;在一些海区,用海秩序混乱,纠纷频繁发生,造成国有海域资源性资产的大量流失,局部海域生态环境恶化,有些海洋资源甚至面临灭绝的危险。为了从根本上遏制并扭转这种现象,必须制定海域使用管理法,用法律手段规范海域开发利用活动,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