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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社会

德国社会学家M.韦伯的一部重要著作。全书两卷,1921~1922年出版。英文译本由多位韦伯研究专家合作翻译,并加有长篇导言和注释,于1968年出版。

韦伯在书中全面而系统地表述了他的社会学观点和对现代文明本质的见解。第一部分对社会学的定义、对象、方法以及一些最基本的范畴和概念作了详细阐释,统称为社会学的基础。然后分别又互有交叉地阐发了他的经济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政治社会学和宗教社会学思想。韦伯在书中广泛地援引世界历史资料,把发生在不同时代、不同文明和不同社会中的经济形式、法律形式、统治形式和宗教形式纳入他独特的概念体系,分门别类地作出类型化比较研究和系统化因果分析。他以现代西方社会为立足点,通过对古今东西方各种文明的比较,着力突出以理性化为方向的现代西方文明的本质和特征。

韦伯社会学的根基建立在理解人的社会行动的主观意义上,通过对不同社会生活领域的行为类型比较和系统分析,达到对特定文明本质的理解和解释,故该书以“理解的社会学纲要”为副标题,充分体现了韦伯社会学认识上的唯名论倾向和方法上的个体主义特征(见理解的社会学)。

书中对经济、政治、法律和宗教的社会行动和社会制度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分析,试图对社会行动的结构进行阐释。这一尝试在某些细节、方法和结论上曾引起争议。作者把社会学基本概念、范畴和抽象理论与对世界历史的具体理解和解释密切结合起来的追求,以及他在社会科学诸领域的渊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得到各国学术界的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