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票据法》第4条第4款规定:“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权利是票据关系中票据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它是基于特定的票据行为产生后,就与票据同时存在,不占有票据就不能行使票据权利。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离开了票据就无所谓票据权利。因此,票据权利在法理上又称为票据上的权利。
声明: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大家!
我国《票据法》第4条第4款规定:“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权利是票据关系中票据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它是基于特定的票据行为产生后,就与票据同时存在,不占有票据就不能行使票据权利。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离开了票据就无所谓票据权利。因此,票据权利在法理上又称为票据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