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uojia xueshuo
[外文]:theory of state
关于国家的理论和思想体系。包括国家的起源、概念、本质、职能;国家的类型、形式、结构;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国家与革命的关系;治国安民的方略;以及国家发展规律等学说。国家学说是政治学的主要内容之一。
自国家出现后,便逐渐产生了关于国家的理论和学说。古今中外各个时期许多政治家、思想家都直接或间接地对国家问题作过论述,随着人类对国家认识的逐步深入,国家学说也逐步发展。但国家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现象,国家理论具有强烈的阶级性,一些国家理论往往带有阶级偏见。因此,长期以来国家理论很混乱,直到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诞生后,才从根本上澄清了国家理论问题上的混乱。
西方历史上的国家学说大致可分为古希腊、中世纪、文艺复兴及近代几个阶段。
古希腊的国家学说西方最早的国家学说是古希腊的国家学说。公元前 4世纪,苏格拉底和德谟克利特等就已谈到国家的起源、本质等问题,对各种政体也有所论述,但没有完整著作留传下来。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国家学说。他们的学说反映了雅典城邦为代表的奴隶制国家的状况。他们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用人的心理和生理需要来解释国家的起源、目的和使命,宣称国家的出现是人的本性的完成。柏拉图把国家归结为人类要求互助的结果;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国家起源于人类合群的天性和品德,是由家庭而村社而国家自然地生长起来的,建立国家的目的是为了追求自足而且至善的生活。古希腊城邦众多,形式纷繁,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十分重视对政体的比较研究,企图找到一种最好的政体形式。他们认为国家如何、政体的区别,皆以国人的“品性”、“性情”而定。柏拉图把政体分为:贤人政治、军阀政治、富阀政治、平民政治和专制政治,而以哲学家为国王的贤人政治是“理想国”政治。亚里士多德则第一次对国家政体进行了系统的研究,认为政体是一个城邦的职能组织,是城邦公职的分配制度,是城邦居民用以分配政治权力的体系。他把政体分为王制(君主政体)、贵族(贤能)政体、共和政体,认为统治者若不照顾全邦共同利益只顾自己的利益,上述三个正宗政体就会相应变态为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为了挽救日益严重的城邦危机,调和奴隶主内部的矛盾,维护奴隶制度及其国家,亚里士多德把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组成的兼顾贫富两者利益的共和政体视为最理想的政体。
欧洲中世纪的国家学说在5~15世纪,基督教教会在西欧封建社会各领域居统治地位,而君主制则是这一时期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形式。以基督教神学为基础的神学国家论或君权神授论也相应地占据统治地位。A.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是神学国家论的代表。他们的国家学说的中心是论证国家权力来自上帝,以及神权与俗权的关系。他们在国家起源、目的,特别是国家政体等方面都借助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并加以神学化的改造,用基督教教义来解释国家。强调神权高于政权、国家从属于教会,断言国家的目的是伦理的,国家是引导公民达到快乐而有道德的生活的组织,是为了“维持正义和公平”,是实现和平和制约犯罪行为的工具。他们推崇君主专制主义的政体,以抬高君主地位来加强上帝的尊严。在14世纪,代表市民阶级利益的思想家马西略一反当时流行的教权至上的传统观念,宣扬反对教权、支持王权的激进观点;认为国家的主权在立法者,而公民永远是最高的立法者。但他同样没能摆脱神学思想的束缚,推崇君主制政体。这一时期的国家理论并没有重要的发展。
文艺复兴时期的国家学说文艺复兴是在西欧封建社会解体和资本主义形成时期发生的。N.马基雅维利和J.博丹是这一时期国家学说的代表。他们的学说具有反封建的人文主义色彩,反映了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国家促进统一的国内市场形成的资本主义发展要求。马基雅维利从现实的国家出发,主张把政治与道德分开,他虽然认为共和国是理想的国家形式,但为了当时意大利的统一,他强调需要强有力的王权作为国家的核心,国家应具有绝对的权威。他论证了保持君主至上权威的重要性,并详述了为君之道。博丹是第一个系统论述国家主权学说的思想家,他把主权作为国家与其他机构相区别的特权,认为主权就是制定和废除法律的绝对的、永恒的权力。主权产生于人类的需要,家庭是国家的基础,国家只是那些承认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某一个人或一部分人的家庭的联合体。
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国家学说17世纪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西欧有了很大发展,荷兰、英国、法国等先后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这一时期以T.霍布斯、J.洛克、孟德斯鸠、J.-J.卢梭、I.康德、 G.W.F.黑格尔、T.潘恩等为代表的启蒙学者,批判封建主义的国家学说,试图设计出资产阶级理想王国的蓝图。他们都不同程度地批判了君权神授说,从人的角度,根据所谓理性原则重新研究国家。对国家的起源、定义、实质、国家权力的起源、国家与人民的关系、国家与宗教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研究,使国家学说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前进了一大步。严格地说,国家作为独立的科学研究对象,是从这个时期开始的。
为了反对君权神授说,启蒙学者都重视国家起源问题,其中最有影响的是社会契约论。霍布斯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为了私利而冲突和战争,因此人们缔结契约建立具有绝对权威的国家来统辖一切;他强调建立强大的国家,主张实行君主制。洛克则认为人们通过契约建立国家的目的,是保护人们的生命、自由、财产等自然权利,因此,人民是主权者,政府没有绝对的权威。政府和执政者如果违背职守,人民可以收回给予的权力以至推翻它。洛克反对专制政体,认为君主立宪制是最好的国家制度,为此他倡导分权说,主张国家立法权应与行政权分离。孟德斯鸠发展了洛克的思想,深入研究了各种政体,创立了三权分立说。认为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必须分开,相互牵制,否则将产生种种弊端。卢梭是人民主权论的集大成者,他从政府权力的性质、行使的方式上划分政府的种类,分析各种政府的优劣。认为政府问题的要害是主权在民,他赞成主权在民的共和制。卢梭把国家起源的契约说与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的学说结合起来,把私有制的出现产生人类不平等作为订立契约建立国家的历史条件,认为是富人发明了国家。这是卢梭国家学说的一大特色。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思想家潘恩集中了启蒙学者关于国家体制理论的精华,论证了关于代议制与民主制相结合是最好的政体,他是较彻底的民主主义者,反对特权,反对对个人效忠的思想。康德和黑格尔的国家学说反映了德国资产阶级软弱性的特点。黑格尔不同意国家起源于契约的观点,把国家视为“伦理的现实”,“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东西”,认为真正的自由只有在国家中才能完全实现。他倾向于君主立宪制,同时又指出国家制度的建立应受历史条件的制约。他强调国家的神圣性和对个人重要性的思想,在德国以至整个欧洲都有很大的影响。虽然启蒙学者的国家学说对反对封建专制制度有积极的进步作用,但由于阶级和历史的局限,他们未能摆脱主观主义、历史唯心主义的方法,追求的理想王国,不过是资产阶级理想化的王国。
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还出现了空想社会主义的国家学说。16世纪它已萌芽,17世纪以后,空想社会主义的国家学说与启蒙学者的国家学说同时发展,相互影响。空想社会主义者从私有制和阶级对立关系中探索国家的实质,把批判剥削阶级国家和批判私有制联系起来,主张以公有制取代私有制。T.莫尔提出了在私有制度下没有“公平”的国家的论断。摩莱里指出,在私有制下要寻找一种维护全体社会成员自由的政治形式是根本不可能的。G.温斯坦莱断然否认在私有制下有真正的共和制度,他设想在公有制基础上建立“真正的自由共和国”,并对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进行了大量批判。G.巴贝夫则在批判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阶级实质的基础上,提出了人民革命,人民专政,建立“平等共和国”的要求。C.-H.de圣西门以萌芽的状态表达这样的思想:国家是有阶级性的,它旨在建立少数人对多数人统治的秩序;它是暴力统治的机关;国家权力总是随着阶级斗争的激化而加强;只要还存在阶级对立,国家就有存在的根据。空想社会主义者还设想,在私有制和阶级对立消失后,国家的阶级统治职能将随之消失,它将变为领导社会共同生产和消费的组织。圣西门已明确提出“废除国家”的主张。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国家学说代表了早期无产阶级不成熟的国家观。他们关于国家制度的思想没有启蒙学者那么系统、深入。
近代欧洲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国家学说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到进一步发展,尤其是18世纪下半期,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发生工业革命,不仅促进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也带来了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资产阶级需要巩固自己的胜利成果,健全资产阶级的国家制度,论证资本主义自由发展的必要性和资本主义的永世长存。以英国的J.边沁、J.S.密尔、H.斯宾塞为代表的国家学说反映了这一特点。他们反对启蒙学者从绝对理性、永恒正义的抽象原则中引申出的国家理论,很少直接讨论国家本质这样的抽象问题,而注重用经验性、实证性的方法探讨现实政治现象、政府活动,主张政府应采取自由主义政策,反对政府对社会事务的过多干涉。边沁摈弃了“自然法”、“社会契约”等概念,代之以功利主义的原则作为国家学说的理论基础。他认为国家起源于人类服从的习惯,功利是维持政府的根本原则,是政府行为的唯一标准。密尔全面论述了自由主义的国家学说,阐述关于防止掌权者滥用职权、议会的监督职能、国家机关行政管理的原则等代议制政府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对资产阶级民主如何从理论到实践、如何不断改善国家机构进行了理论总结。斯宾塞则用生物学的方法说明国家现象,创立了系统的国家有机体论(见社会有机体论),实质上反映了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转变的一些特点。
在这一时期,无政府主义的国家学说也在欧洲广泛传播,以M.施蒂纳、P.-J.蒲鲁东、Μ.А.巴枯宁为代表的国家学说,反映了独立的小生产者企图消除资本主义弊病的幻想。他们从“个人至上”的观点出发,把国家看作政治压迫、经济剥削和战争的根源,反对任何权威和国家,希望建立没有国家和权威,个人绝对自由的无政府状态的社会。
现代西方的国家学说19世纪末,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垄断阶段,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危机深化,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在西方得到很大发展,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在现代西方的国家学说中。
现代西方国家学说流派众多,一些流派对传统的国家学说持否定的态度。如L.狄骥、H.克拉伯、H.J.拉斯基等人反对国家主权的一元国家论,否定国家占有绝对的主权,认为国家仅是人类众多形式的团体之一,其性质与教会、工会等社会团体并无不同,主张国家应是多元的。J.马里旦则认为国家只是人类改造社会的机构之一,主张将“国家主权”这一概念从政治哲学中去掉。而以B.A.A.墨索里尼、A.希特勒为代表的法西斯主义则强调“国家至上”、“民族至上”。法西斯主义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国家出现政治、经济危机的产物。它认为国家是一种无限的精神力量和伦理性的实体;强调国家权力至高无上和无所不包;认为国家是目的,人民则是实现国家目的的工具,国家的目的就是保护和发展优秀民族,消灭劣等民族。法西斯主义否认包括资产阶级民主制在内的一切民主制,极力宣扬领袖的绝对权威,公然实行法西斯独裁专制,对内用恐怖手段摧残广大人民,对外用最野蛮的手段侵略其他民族。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法西斯主义的国家学说也受到了致命的打击。为了缓解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矛盾,从20世纪开始还出现了福利国家论,它要求国家放弃对经济自由放任的政策,积极干预经济和社会事务,消除失业,使国家的作用从维护社会秩序扩大到保障其成员享有起码的福利。英国的费边社会主义和凯恩斯主义是这一理论的早期表现。美国总统F.D.罗斯福的新政在实践上为福利国家提供了模式,英国经济学家W.贝费里奇的福利计划使英国经济学家J.M.凯恩斯的理论具体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福利国家论曾风靡西方国家。一批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法兰克福学派的H.马尔库塞、J.哈贝马斯,结构主义者N.普朗查斯等人,力图结合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实际状况说明西方发达国家的阶级结构。他们承认国家的阶级性,又强调国家的相对自主性,认为除经济外,国家还受政治、意识形态等多元因素的决定。随着西方发达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学者如美国的J.伯纳姆,认为现代国家卷入经济生产过程,其职能扩大了,更复杂了。国家需要由各种行政专家、技术专家来管理,国家的权力日益转移到专家手中,专家统治将代替原来的富家统治。
现代西方国家学说的研究方法趋向实证化,从规范研究转向描述性研究。行为主义政治学主张摈弃传统的国家理论的定性研究方法,进行定量化研究,力图通过严格的定量分析,说明国家活动中的各种关系和规律。一些学者认为由于经济的发展,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变化,政治科学不应再以国家为主要的研究对象。一些学者,如美国的D.伊斯顿甚至主张放弃“国家”一词,以“政治系统”取代。
中国历史上的国家学说大致可分为先秦、封建社会和旧民主主义革命三个时期。
先秦时期的国家学说中国自夏代便出现了国家,进入奴隶社会。中国奴隶制国家只有君主制,没有民主共和制,国家学说反映了这一特点。早期的典籍《尚书》中尚无系统的国家学说,君与国没有明确区分,“家天下”被视为正常的国家制度,认为君权天授。春秋时期,奴隶制开始崩溃,社会发生激烈变动,国家思想也有了变动,《左传》记述的春秋时代思想家、政治家的言论中,有了君国分开的思想,并有“夫民,神之主也”的言论,开始注意从民情看天意。春秋战国时期,封建社会逐步确立,在思想领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儒、法、道三家的国家学说最具代表性。由于长期唯一存在的政体是君主制,思想家们在讨论、观察国家问题时很难跳出君主制的巢臼,他们对国家制度很少涉及,对国家的起源也论述不多,而且往往与君主起源的论述混在一起。国家学说论述的中心是治国之道,并进而研究如何为君。如儒家的孔丘十分重视治国之道,主张施德政,以德化民,德刑并用,宽猛相济。孟轲发展了德政思想,主张“制民之产”,“取于民有制”,实行王道。荀况则提出“平政爱民”、“以政裕民”和“隆礼至法”的治国之道,这些思想初步分析了国家的职能。道家思想的代表作《老子》在论治国之道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如“我无为而民自化”,“民之难治,以其多智”,“不可见欲,使民心不乱”,“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等。它的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道出了剥削阶级国家的剥削本质。《老子》还描绘了“小国寡民”的理想国。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则对绝对君权、君主专制主义的理论作了系统的论述。韩非强调国家的镇压职能,发挥了商鞅“国之所以重,主之所以尊者,力也”的思想,认为国君的权就是他的力,即国家的强力,君主依靠国家强力就可长治久安。他还提出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以维护君权。他关于“势”的重要性的论述,在某种意义上已涉及国家机器、政治权威的重要性。韩非还发挥了荀况关于利用国家强力压制敌对思想的观点,主张用国家机器燔诗书,除五蠹,进行严密的思想控制。这一时期,也有一些思想家提出了限制君权的思想,最突出的是孟轲的民贵君轻论。
封建社会时期的国家学说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大部分时间存在的是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的国家。绝对君权思想与限君思想的争论贯串于这一时期的国家学说中,而国家仍未成为思想家独立研究的对象。这一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是儒家思想,尤其是董仲舒的国家学说,但法家的国家学说也被许多君主所采用。董仲舒 3个方面的思想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
(1)以“天人合一”论为基础的“君权天授”说。它既论证了君主的神圣和封建国家的合理性,又用君主如违背天意天将出灾异警告或惩罚的灾异说约束君主。
(2)“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主张运用国家力量统一思想,实行文化专制。
(3)运用国家机器保护和调节地主经济。认为国家是防乱的堤防,必须以国家机器维持封建等级制,但又要避免大富大贫,因为大富则骄,骄则为暴,容易引起反抗;大贫则忧,忧则为盗,容易起来造反。所以在贫富太不均时,国家应“调均之”。
随着君主专制主义的发展,限君专制思想也有重大发展,叶适、邓牧、黄宗羲、唐甄等都提出了限君思想,对封建君主制作了不同程度的批判。黄宗羲发展了吕不韦的“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人之天下也”观点,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思想。鲍敬言更激进地提出了无君论,主张不要君主,不要国家。限君思想对中国早期资产阶级思想家有积极的影响。
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国家学说这一时期,西方近代启蒙学者的国家学说被介绍到中国,它成为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思想武器。这一时期的思想家严复、康有为、梁启超和孙中山都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国家学说,同时吸收了中国传统的国家学说中的民主主义因素,形成了自己的国家学说。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为了变法图强,国家制度问题成为这一时期国家学说的主要内容之一。严复区分了君主制和民主制,认为君主制是“君有权而民无权”,民主制是“民有权而自为君者”;“君民并立”的君主立宪是中间性的国家制度。在辛亥革命前,他主张君主立宪。康有为假托《公羊》三世说,论证由君主制进化到君主立宪,再进化到民主制,是国家制度发展的趋势。但认为当时的中国只能实行君主立宪。康有为还在《大同书》中描绘了废除国家的大同世界。梁启超积极宣传康有为的思想,鼓吹民权,宣传君主立宪。但到后期,严复、康有为、梁启超都从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转向保皇派,从主张君主立宪转向主张虚君共和、开明专制,甚至复辟君主制。孙中山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他的国家思想比一般资产阶级学者更为深刻。认为国家是由领土、人民、主权三要素组成的,并以此进行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和反对清王朝统治的宣传。他坚决反对君主制,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了“推翻帝制,建立民国”的口号。他在晚年,受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认为民权问题在欧美还没有根本解决的办法。他设计出与一般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不同的“最新式的共和国”的方案,主张民权应为一般平民所共有,而不为少数人所私有,不为帝国主义、军阀及其走狗所有;民国的政府应当代表全体平民的利益。他还认为,要“济代议政治之穷,矫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选举制度之弊”,就要把“权”、“能”分开,要实行彻底的直接民权,建立五权分立的政府体制,使人民有“权”,政府有“能”,实行县自治。孙中山还强调国家权力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注意利用国家权力调节经济,发展经济。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是K.马克思、F.恩格斯于19世纪40年代创立的,它的诞生是国家学说史上的革命变革。它是当时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反映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所造成的社会矛盾,特别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适应了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需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它批判地继承了国家学说史上的优秀成果,特别是启蒙学者和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国家学说中的积极成果。它是革命性与科学性的统一,它公开申明自己的国家学说代表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随着马克思主义在全世界的广泛传播,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也得到广泛传播。В.И.列宁在领导俄国人民革命的过程中,与各种歪曲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机会主义者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捍卫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时还根据变化了的历史条件和俄国革命的实践经验,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作出了重大的发展。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的实践中,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发展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内容十分丰富,最基本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国家的起源、本质和类型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全面地考察了国家的起源,深刻地揭示了国家的本质。认为原始社会没有国家,在氏族和部落中实行的是原始民主制。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产生的,它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机关。国家与氏族比较,其基本特征是:
(1)国家是按地区来管辖居民和划分统治范围的,而不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
(2)国家具有特殊的公共权力。国家权力的构成,不仅有军队,还有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等物质的附属物。这种公共权力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而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国家以集中的形式反映支配着生产的阶级的经济需要,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在人类历史上,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依次出现了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对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批判深刻揭露和批判资产阶级民主制、资产阶级国家的阶级实质,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历史进步性,认为资产阶级统治的民主形式比较封建君主专制具有很大的进步性。同时也深刻分析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实质,揭露了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口号和资产阶级共和国普选制、议会制、三权分立制度的虚伪性、欺骗性。
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根据1848~1851年欧洲革命经验的总结和巴黎公社失败的教训,认为无产阶级革命必须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指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旧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列宁进一步阐发了马克思主义这一思想,并认为它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主要的基本的东西。
关于无产阶级国家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需要建立无产阶级的国家,以便运用国家权力,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国家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虽然它仍是一种公共权力,仍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但它是大多数居民对少数剥削者的镇压,与以往的国家有本质的不同,是从国家到非国家的过渡形式,列宁称其为“半国家”。无产阶级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民主的统一。马克思曾明确地说明无产阶级专政是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过渡时期的国家的特质,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也用无产阶级民主的概念来说明无产阶级国家的实质。列宁进一步阐明无产阶级国家是“新型民主的(对无产阶级和一般穷人是民主的)国家和新型专政的(对资产阶级是专政)国家”。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还十分重视无产阶级国家的国家形式,认为无产阶级国家的形式应有利于最完全、最彻底地发展民主,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列宁还指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形式是丰富多样的,各国应当根据自己的历史特点决定采取什么国家形式。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中,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在中国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了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用和平方式实现台湾与大陆统一和收回香港、澳门主权,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战略构想。这些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贡献。
关于国家消亡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不是永恒的,随着阶级的消灭,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当国家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国家将成为多余而自行消亡,代替国家的将是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列宁则进一步明确指出,经过无产阶级专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国家消亡的唯一道路,而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是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
- 参考书目
- 邹永贤主编:《国家学说史》(上、下册),福建人民出版社,福州,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