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ilun lianxi shiji yuanze
[外文]:principle of relationship of theory to practice
教学原则之一。要求教学在理论与实际结合中传授和学习基础知识,引导学生学懂并运用知识于实际,学会基本技能,养成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手脑并用的操作能力。
理论联系实际是人类认识或学习活动的普遍规律之一,是教学必须遵守的。不少教育家对这个要求从不同的知行统一观出发作过理论探讨。在中国古代,荀况就提出:“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行之,明也。”“知之而不行,虽敦必困”。颜元反对“以空言立教”,主张学以致用,他把自己教学的地方命名为“习斋”。在西方,古希腊智者派发表过这样的见解:“没有实践的理论和没有理论的实践都没有意义”。古罗马教育家M.F.昆体良以及捷克教育家J.A.夸美纽斯、瑞士教育家J.H.裴斯泰洛齐等人,都重视教学中的练习和实习作业。但是在历史上,在存在剥削阶级的社会里,学校的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决定了当时的教学必然带上教条主义性质,书本与实际严重脱节。В.И.列宁把它称之为旧社会留下的最大祸害之一。在理论上,绝大多数教育家对教学中理论和实践关系的理解,或者其命题本身就是唯心主义的,或者停留在朴素唯物论或朴素经验论水平上,都不能达到全面的辩证的认识,因而不能全面地解决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的问题。以美国教育家J.杜威为代表的实用教学论,则片面地主张“从做中学”,忽视教学中系统理论知识的学习。
中国社会主义学校的教学,目的是要使学生获得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比较完全的知识,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同时,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在教学中,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认识过程,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循着由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的路线进行的。而且,教学中学生的认识又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它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以掌握人类历史上积累起来的书本知识为主的认识过程。这些,决定了理论联系实际应该成为教学的基本原则之一。
教学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最主要的是要正确处理好书本知识和现实生活实际的关系,关键在于保证理论知识的主导作用;同时在理论知识指导下,使学生从事各种实际活动。教学的主要任务是传授和学习理论知识。基础理论知识反映了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最普遍的规律,对实践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指导作用。要在理论的指导下把教学和生活、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观点和材料结合起来。结合教材的系统学习,恰当地联系社会主义具体实际,使学生了解所学理论知识的实际意义,帮助他们获得必要的直接经验和事实材料,以便他们更好地掌握书本知识和间接经验。教学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还要求创造多种多样的活动形式,使学生把知识运用于实践,如练习、实验、实习、参加一定的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学会读、写、算及其他一些学习的和劳动的基本技能,学会独立地创造性地运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