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时期,禹在此受封为夏伯。禹的儿子启又于此创建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并大飨诸侯于钧台,举行开国典礼。《水经注》载:“河南阳翟县有夏亭城,夏禹始封于此,为夏国”。《竹书纪年》载:“夏禹之子夏启,即位夏邑,大享诸侯于钧台,诸侯从之”。帝相失国后,少康中兴,也由夏众灭浞,奉少康归于夏邑,诸侯始闻之,立为天子,而都于此。故在史籍中,早期多称禹州为夏邑。
商朝置历国。西周以此地为历邑。禹州在春秋时,为郑国别都栎邑。周襄王十六年(公元前636年),北方翟人(亦称狄
人)入据栎地,因其地在嵩山之阳,改称阳翟(音狄)。周威烈王十八年(公元前408年),韩景侯虔将韩国国都自平阳迁至阳翟。韩哀侯二年(公元前375
年),韩灭掉郑,遂迁都郑(今新郑市)。五年之后,在周烈王六年(公元前370年),韩懿侯将国都复迁阳翟。
先秦两汉
秦始皇十七年(公元前230年),秦使内史腾灭韩,虏韩王安,以其地置颍川郡,郡治首府设在阳翟。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项梁立韩公子成为韩王,仍置都于阳翟。禹州市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立故韩王信为韩王,置都阳翟。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徙韩王信于太原,复以韩国之地为颍川郡,郡治首府设在阳翟,领县二十(阳翟、昆阳、颍阳、定陵、长社、新汲、襄城、郾城、郏县、舞阳、颍阳、高、许、鄢陵、临颍、父城、成安、周承休、阳城、纶城)。
新莽时期,王莽复古改制,在天凤年间(公元9——14年),将颍川改为左队郡。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改左队郡为颍川郡,治所仍置阳翟,领县十八。
西晋隋唐
西晋时期属司州部河南郡。东晋十六国时,
阳翟曾先后属东晋(改阳翟县为阳翟郡)、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后秦等政权。南北朝初,阳翟属南朝宋,归豫州,颍川郡寄治睢阳,领阳翟。北魏孝昌二年
(526年),阳翟分为阳翟、阳城两郡。东魏兴和元年(539年),原阳翟县划为阳翟、黄台(今郭连镇黄台村)两县,均属阳翟郡。
隋开皇三年(583年),废阳翟郡,以阳翟属襄城郡,隶汝州。大业元年(605年)黄台县并入阳翟县,隶属豫州部襄
城郡管辖。唐武德三年(620年),析阳城、嵩阳、阳翟各一部,置康城县。贞观三年(629年),废康城县,并入阳翟县。北宋时阳翟县属京西北路颍昌府。
靖康元年(1126年)后,阳翟县归金管辖。
金元明清
在金代伪齐刘豫统治时期,在阳翟县设颍川郡。
金大定二十年(1180年),改军为州,称颍顺州。阳翟县仍为其附郭。金大定二十四年(1184年),因州有古“钧台”遗迹,改颍顺州为钧州。辖阳翟、新郑二县和一个郭店镇。
元顺帝至正元年(1341年),钧州改领阳翟、新郑、密县3县。明洪武初年,撤销阳翟县制并入钧州州治(沿用1700余年的阳翟县名,至此告终),仍辖密县、新郑二县。
明神宗万历三年(1575年),为避神宗朱翊钧名讳,改钧州为禹州。闯王李自成曾一度将禹州改为均平府。
清初沿袭明制,清初仍改为禹州,属开封府,至雍正二年(1724)升禹州为直隶州,十二年降为散州,乾隆六年(1741)复隶属开封府。
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元年1913年3月1日,废府存县改禹州为禹县,隶豫东道。
1914年6月2日,改隶开封道。
1932年9月27日,改属河南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6年河南又划成12个区,禹县属第一区。
另,民国十七年(1928年)析登封县(今登封市)、禹县(今河南省禹州市)置民治县,治白沙(今禹州市花石镇白沙)。取资产阶级“民享、民有、民治”的主张中“民治”一词命名。
1931年撤销,其地复归登封县、禹县。
1945年以后,共产党曾分别在禹县、郏县交界设禹郏县;在城北扒村一带设禹北县;在禹县、密县和新郑交界设密禹新中心县;1948年在许昌、禹县交界设许西县。存在时间较短,多未形成真正的建置和辖区。
新中国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仍设禹县,先后隶属河南省许昌专署和许昌市。
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禹县设立禹州市,为省直辖县级市,计划单列。截至2013年仍由许昌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