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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的历史沿革

战国时期 ,属燕国辽东郡辖域。

西汉时期,辽东郡置高显县,区境属高显县辖。

东汉时期,高显县改属玄菟郡辖。

东晋末年,北方少数民族高句丽占有辽东郡。

唐灭高句丽之后,于咸亨元年(670年)置盖牟州,辖今苏家屯地区为安东都护府的辖地。

公元十世纪,辽国在今沈阳置沈州,州下置乐郊县,苏家屯区境属乐郊县辖。

北宋政和六年(1116年)金国攻占沈州,境内一部分(今奉集堡以东一带)改属贵德县(今抚顺县)辖,一部分属乐郊县辖。

元代为沈阳路辖。

明洪武四年(1371年)置辽东卫,洪武十九年(1386年)在今沈阳置沈阳中卫,苏家屯地区当属辖地。

清康熙三年(1664年),设承德县为奉天府的首县,区境属奉天府承德县辖。清宣统三年(1911年),撤销承德县,区境归奉天府管辖。

民国二年(1913年)承德县改称沈阳县,境内为沈阳县的南路区。

民国二十年(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武力侵占沈阳后,日伪当局将沈阳县划分九个区,苏家屯境内为第二,三、四区所辖。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沈阳市民主联合政府于12月在苏家屯城镇建置苏家屯分区民主政府。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2月改为苏家屯区民主政府,同年6月,国民党沈阳市政府改苏家屯区为沈阳县第二区署。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1月2日沈阳全境解放后,于是月22日在苏家屯地区分别建置陈相屯、苏家屯、官立堡3个区,均隶属沈阳特别市。

1951年12月,苏家屯区改称为苏家屯中心区,隶属沈阳市郊办事处。

1952年8月,撤销中心区建置,原域分设王纲堡、十里河、官立堡、姚千户、陈相屯、白塔铺区和苏家屯镇,均隶属沈阳市。

1953年2月,苏家屯镇改为苏家屯区,隶属沈阳市。

1954年3月,沈阳市成立南郊区,辖王纲堡,十里河,官立堡,姚千户屯、陈相屯、白塔铺6个分区。

1955年4月,撤消苏家屯区建制,将原苏家屯区并入南郊区。

1956年7月,撤消南郊区建制,同时恢复苏家屯区,隶属沈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