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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留县的建制沿革

《舆图志》记述:屯留夏代属冀州。

商、周时代为黎侯领地。

西周末期及春秋时期屯留为潞子国领地,称为留吁,归晋后又称纯留。

战国时期称为屯留。

屯留县

屯留县

西汉时,置屯留、余吾两县,都属上党郡。

东汉时,余吾并入屯留。

三国、魏、晋时,都沿袭东汉的建制。

北魏景明元年(500)分置屯留、寄氏两县,皆属上党郡。不久,寄氏又并入屯留。

北齐时,取消屯留建制,将屯留并入长子。

隋开皇十六年(596),恢复屯留建制,仍属上党郡。

唐、五代时,沿袭隋代建制,改属潞州府。

宋建中靖国元年(1101),属河东路(故平阳府,今临汾)隆德府(潞安府)。

元至元三年(1266)屯留并入襄垣,后于襄垣分治,皆属潞州府。

明嘉靖八年(1529)至清,屯留都属潞安府。

民国初年屯留属冀宁道,后属长治专员公署。

抗日战争时期属太岳区,民国三十年(1941年)2月划分屯留、漳西两县。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3月改划分屯留、襄漳(漳西、襄西两县合并为襄漳县)两县。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屯留县解放,恢复屯留建制,属长治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屯留属晋东南专署。

1958年与长子县合并为屯长县,属晋东南地区。

1961年,屯长县撤销,重置屯留县,仍属晋东南地区。

1985年5月,实行市管县,撤销晋东南地区,屯留归属长治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