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百科大全 |

说明民法的效力。

民法的效力也就是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有关的民事法律规范于何种情形下发生效力,即在何时、何地、何人之间的关系应适用有关的民事法律规范,包括时间上的效力、空间上的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即民法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于何时可以且应当适用该民事法律规范。确定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有两条规则:一是法律不溯及既往。所谓法律不溯及既往规则,是指法律原则上只适用于法律生效后发生的事项,而不适用于法律生效前发生的事项。当然,若法律明确规定对法律施行前发生的民事事项也适用时,则该法律可适用于其施行前已发生的相关事项。二是新法改废旧法。所谓新法改废旧法规则,是指在新法生效后,有关针对同一事项的旧法即使没有明令废除也当然废止。   适用此规则须具备以下条件:   (1)新旧法是同一级机关颁布的;   (2)新旧法处于同一位阶;   (3)新旧法的规定是针对同一事项的。   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即民法地域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对于何地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有效。我国民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领海、领空以及依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视为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对人的效力即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何人。我国民法适用于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法人在我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