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ong-E Gaiding Tiaoyue
1881年(光绪七年)沙皇俄国逼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即《圣彼得堡条约》,亦称《中俄伊犁条约》。1864年(同治三年)新疆少数民族举行反清起义,浩罕汗国(今苏联乌兹别克境内)军事头目阿古柏乘机侵入新疆,数年间建立“哲德沙尔国”(七城之国),控制了南疆和北疆的部分地区。由于新疆局势的变化,俄、英两国在中亚地区的争夺更加激烈。为扩大侵占中国西部领土,并预防阿古柏在伊犁建立亲英统治,沙俄派遣军队于1871年7月强占伊犁地区,并将该地区划归七河省管辖。
1876年春至1877年冬,清政府派左宗棠率军西征,摧毁了阿古柏的统治,收复新疆大部分地区。1878年6月22日,决定以崇厚为钦差大臣,前往俄国谈判归还伊犁问题。次年10月2日,崇厚在沙俄的威逼愚弄下,于克里米亚半岛的里瓦机亚擅与沙俄代理外交大臣吉尔斯和俄国驻华公使布策签订《里瓦机亚条约》及《陆路通商章程》。主要内容为:俄国将伊犁九城一带交还中国,中国将霍尔果斯河以西地区、特克斯河流域以及沟通天山南北的穆素尔山口一带割让俄国;将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及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两处边界作有利于俄国的修改;俄商可在中国蒙古地方和新疆全境进行免税贸易;增辟两条至汉口和天津的陆路通商新线;中国赔偿俄国“代收代守伊犁”兵费和“补恤”俄民费共五百万银卢布(约合二百八十万两白银);俄国得在嘉峪关、科布多(今蒙古境内)、 乌里雅苏台(今蒙古境内)、哈密、吐鲁番、乌鲁木齐、古城(今新疆奇台)增设领事。根据此约,伊犁名义上归还了中国,但其西境南境均被沙俄割去,从而处于北、西、南三面被围的境地。
《里瓦机亚条约》签订后,国内舆论哗然,纷纷指责崇厚误国。清廷许多重臣也认为此约丧权太多,无法接受。在各方面的影响下,1880年1月,清政府将崇厚革职拿问,旋又定为“斩监候”。2月19日, 清政府正式照会俄国,声明崇厚所议条约“多有违训越权之处”,“窒碍难行”;同时任命曾纪泽为出使俄国钦差大臣,希望在对俄酌量让步的基础上改订《里瓦机亚条约》,挽回一部分主权。对清政府拒绝批准条约和惩处崇厚,沙俄一方面通过外交途径提出抗议,一方面在伊犁等地区集结大批兵力,并向远东海面派出庞大舰队,进行军事威胁。7月,曾纪泽抵达圣彼得堡,与沙俄代表谈判。在谈判过程中,俄方恣意敲诈勒索,并多次以中断谈判和对华开战相恫吓。经过半年多的反复交涉,中俄双方于1881年2月24日签订《中俄改订条约》及《改定陆路通商章程》。新约章的主要内容为:
(1)根据条约规定的国界,俄国割占霍尔果斯河以西一万多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
(2)中国赔款增至九百万银卢布(约合五百零九万两白银)。
(3)俄商在蒙古地区贸易免税,在新疆“暂不纳税”;可前往肃州(今甘肃酒泉)贸易。
(4)俄国在肃州、吐鲁番两处增设领事。
(5)伊犁居民愿迁居俄国入俄国籍者, 均听其便。该约与《里瓦机亚条约》相比, 在界务方面中国收回了特克斯河流域两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但需以加付俄国四百万银卢布为代价;该约还保留了原条约其他许多不利于中国的规定,因此仍然是一个不平等的条约。
根据《中俄改订条约》的规定,1882~1884年间,沙俄又与清政府签订了中俄《伊犁界约》、《喀什噶尔界约》、《科塔界约》、《塔尔巴哈台西南界约》和《续勘喀什噶尔界约》。通过《中俄改订条约》及这五个子约,沙俄共割占了七万多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此外,从1881~1884年,沙俄还掳去中国边民十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