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三年(1725年),梧州改辖苍梧、藤县、岑溪、容县、怀集5县。
民国元年(1912年),梧州隶属梧州军政分府,为府治。
民国2年,广西废府为县,复置苍梧县,隶郁江道,为道治。
梧州市郊区建于1951年2月,由河滨镇的九龙,太和。新民等村和苍梧县第三区的旺步乡及第四区新华乡的
钱鉴村等一乡4村合并而成。
1952年2月19日,增设西兴、塘源2个乡。
1953年2月11日,增设高旺乡。
1953年,撤销郊区人民政府,改称区公所。翌年6月,复称郊区人民政府。次年8月,又改为郊区公所。
1956年6月,郊区下辖的5个乡改为农业生产合作社。
1960年4月,增辖苍梧县划入的龙新生产大队。
1970年11月,又增辖苍梧县划入的正阳等12个生产大队。
1979年2月,撤销郊区革命委员会,分设红旗、长洲。
1984年2月,梧州市人民政府将红旗公社的东兴大队划出归市蝶山区管辖。
1984年9月23日,恢复郊区人民政府。
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梧州市郊区,设立梧州市长洲区。长洲区辖原郊区长洲镇及龙湖镇的新兴、龙新、平浪3个村同时将蝶山区的新兴二路居委会、龙山里居委会、西堤三路第一居委会、西堤三路第二居委会以及苍梧县倒水镇划归长洲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