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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文献

记录有关发明创造信息的文献。广义包括专利申请书、专利说明书、专利公报、专利检索工具以及与专利有关的一切资料;狭义仅指各国(地区)专利局出版的专利说明书或发明说明书。

专利文献是专利制度的产物。专利制度是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由政府审查和公布发明内容并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保护发明创造所有权的制度。世界上最早建立专利制度的是威尼斯城邦,1416年2月20日它批准了第一件有记载的专利。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西方各国相继颁布了专利法。19世纪下半叶出现了国际性专利组织,缔结了各种国际条约和协定。20世纪80年代初,全世界有130多个国家建立了专利制度(包括发明证书制度),每年公布的专利说明书约100万件(反映约30~35万项新发明),并以每年9万件的速度递增。80年代中期全世界已通报的专利说明书累计总量已达3000万件。大多数国家已采用《国际专利分类法》(IPC) 对专利文献进行分类并标注IPC类号。英国德温特公司出版的 《世界专利文摘》、《世界专利索引》每年用英文报道世界范围的专利60多万件,是专利文献的重要检索工具。中国自1985年4月1日实施专利法以来,也形成了自己的专利文献体系,它主要由《发明专利公报》、《实用新型专利公报》、《外观设计专利公报》以及与前二者相对应的专利说明书组成。

由于专利可区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专利、再公告专利、防卫性公告、商标、技术诀窍等,专利文献也可相应地按内容作如上类型划分。广义的专利文献有专利申请书、专利说明书、专利公报、专利法律文件、专利检索工具等类型。

专利说明书是专利文献的主体,它是个人或企业为了获得某项发明的专利权,在申请专利时必须向专利局呈交的有关该发明的详细技术说明,一般由 3部分组成:

(1)著录项目。包括专利号、专利申请号、申请日期、公布日期、专利分类号、发明题目、专利摘要或专利权范围、法律上有关联的文件、 专利申请人、 专利发明人、专利权所有者等。专利说明书的著录项目较多并且整齐划一,每个著录事项前还须标有国际通用的数据识别代号(INID)。

(2)发明说明书。是申请人对发明技术背景、发明内容以及发明实施方式的说明,通常还附有插图。旨在让同一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依据说明重现该发明。

(3)专利权项(简称权项,又称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人要求专利局对其发明给予法律保护的项目,当专利批准后,权项具有直接的法律作用。

专利公报是专利局定期(每周、每月或每季)公布新收到或批准的专利的刊物,一般有发明内容摘要。专利法律文件包括专利法、专利局公布的公告及有关文件。专利检索工具包括专利公报、专利索引和文摘、专利分类法等等。专利文献具有以下特征:

(1)寓技术、法律和经济情报于一体,从专利文献中可了解发明技术的实质、专利权的范围和时限,还能根据专利申请活动的情况,觉察正在开拓的新技术市场以及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2)内容新颖,出版迅速。各国专利法均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特别是由于大多数国家采用了先申请原则,即分别就同样发明内容申请专利的,专利权将授予最先申请者。这就促使发明者在完成发明构思后迅速申请专利。事实上,一些重大的发明常在专利文献公开10余年后才见诸其他文献。近年来,一些国家相继采用了早期公开制,发明说明书自申请专利之日起满18个月即公布于众,这又加快了发明内容公开化的进程。

(3)内容可靠。发明说明书等有关文件的撰写大多是由受过专门训练的代理人会同发明人共同完成的,而且还可经过专利局的严格审查。

(4)内容详细,格式规范化。各国专利说明书基本上都是按照国际统一的格式印刷出版,著录项目都有统一的识别代码,国家名称也有统一的代号。这使得即便不懂原文也能识别该说明书的一些特征,给查找专利文献提供了方便。

(5)重复性。造成专利文献大量重复的原因有二:一是同一项发明用各种语言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的现象屡见不鲜;二是不少国家专利局在受理和审批专利申请的过程中,对发明说明书要先后公布几次。这一特性虽有助于评价发明的重要性、弥补馆藏的不足,但也给收藏和管理增加了负担。

参考书目
    A.惠特曼等著,张海玲译:《专利文献工作》,中国专利文献出版社,北京,1984。(A.Whitman and others, Patent Documentation,Sweet & Maxwell,London,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