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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银行

中国近代史上一家长期以中国地区为其业务重点和主要获利对象的外国银行。1864年8月6日在香港创立,1865年3月3日正式营业,在香港设总行,同年4月在上海设立分行(见彩图)。创立时资本250万港元,1921年增为2000万港元。开办初期虽有一些其他国籍商人的投资,但创办人和主要投资者则是那些在东方经营多年的英籍大商行。其业务发展迅速,到19世纪末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已有14处,以后又陆续添设多处。业务活动范围之广,发展之快,利润之高,势力之大,均远远超出其他在华的外商银行。

1865年建立的英商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旧址上海汇丰银行大楼旧址(左)垄断国际汇兑,控制中国的对外贸易和金融市场

中国的对外贸易,几乎全部由外国洋行经营,早期对外贸易英国占极大的比重。由进出口贸易产生的结算,洋行均在外商银行办理,汇丰对这项业务,自始至终大力经营。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它在上海买入和卖出的外汇总值经常占上海外汇市场成交量的60~70%,它投在国际汇兑和与国际贸易等有关方面的资金,在该行主要运用资金总额中经常占1/3以上,个别年份高达1/2。由于英镑是当时国际间清算货币,而汇丰又有足够的外汇资金可以依照牌价大量进行买卖,因而得以操纵外汇市价。在长时期内,中国各地的外汇市价与黄金市价决定于上海,而上海则以汇丰的牌价为依据。它还通过拆款给钱庄和收受钱庄的远期庄票,控制中国的金融市场,并有利于外货在中国境内的推销。

通过借款,控制中国的财政与经济命脉

1874年开始,汇丰银行贷给清政府“福建台防借款”,接着于1877~1881年间,又三次贷给清政府“西征借款”,1896年承贷“英德借款”,1898年又承贷“英德续借款”和包括关内外、沪宁、广九、津浦、京汉赎路等在内的各项铁路借款,从而成为执行英国对华资本输出的最主要机构。单是1894~1913年的20年间,就承贷各项借款42笔,总额银28822万两,占各国全部对华借款总额的26.38%。1913年参加五国银行团承贷“善后大借款” 741万镑。从这些借款中,取得各项政治特权和经济利益,并在铁路沿线广大地区使英国得以巩固和扩大了势力范围,还成为中国关税和盐税的存储保管和收支拨解的总枢纽。

吸收存款,发行纸币,广泛利用中国人的资金

1932年汇丰银行的存款总额为93163万元(在华吸收部分估计约为60~70%),相当于中国全部146家本国银行存款总和的42.6%,具有左右中国资本市场的力量。1865年起发行纸币,1949年4月,构成港币主体的汇丰银行货币发行额高达 81437万港元,其中流入中国境内的估计为五六亿港元。在运用资金方面,它从信贷、外汇、结算和低利率等方面对外国在华企业特别是英商企业作了最大支持。与此同时,对中国民族工业却极少放款,而利率偏高、抵押品要求苛刻。处于金融霸权地位的汇丰银行,每年所获得的利润是惊人的,1865~1949的85年中纯益为53728万港元,其中1901~1937年就赚了36759万港元,平均每年净赚1000万港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外国在华银行特权被取消。汇丰银行上海分行遵照中国政府法令继续营业。50年代起,致力于香港业务的开拓,并在世界各地广设分支机构,1982年止已达900多家,资产总额571亿美元,存款总额 534亿美元。1980年10月后,它先后在北京、广州、厦门、武汉新设了代表处或办事处,并在深圳设立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