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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

在中国社会主义企业内部,实行责、权、利相结合,以运用价值形式为主,对有关经济指标进行计算、比较和考核,借以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营管理制度。

建立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体制。其要点是:

(1)建立企业内部经济责任的分工体制。把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通过有关指标如产量、质量、资金、成本、费用等加以分解,落实到企业各基层单位,实行归口分级管理。

(2)建立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分权体制。按照企业内部各单位分担的经济责任相应下放一定的人、财、物权和生产经营决策权。

(3)建立与责、权相结合的奖惩制度。把内部各单位完成经济责任的好坏、经济效益的高低同本单位职工的收入建立直接的联系。

(4)建立分级核算制度。以工业企业为例,厂部全面核算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生产成果、经营成果和各项资金,最终确定企业的盈亏。厂部经济核算同时运用价值、实物和劳动时间三种形式,以价值形式为主;同时借助于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以会计为主。车间主要核算属于车间责任范围内的产量、质量、消耗、劳动生产率、车间费用和分管的在产品、半成品资金等。车间经济核算也同时运用三种形式,一般也以价值核算为主。班组核算是厂内经济核算的基础,是职工参加企业管理、关心经济效益的一种形式。班组根据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可能控制的范围,确定核算的指标,一般核算产量、产品合格率、出勤率、工时利用率、原材料节约额和小组包干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