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定货会所签合同印花税缴纳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1〕1187号)规定,在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展销会、交易会等)上所签合同应当缴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即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对此类合同的贴花完税情况,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并相应建立必要的纳税管理办法。对地方主办、不涉及省际关系的定货会、展销会,所签合同的印花税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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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定货会所签合同印花税缴纳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1〕1187号)规定,在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展销会、交易会等)上所签合同应当缴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即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对此类合同的贴花完税情况,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并相应建立必要的纳税管理办法。对地方主办、不涉及省际关系的定货会、展销会,所签合同的印花税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