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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理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内容如下:

 公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

主旨

本条是关于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禁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等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本条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对此,本条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公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这是每一个公民应当自觉遵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最起码的行为准则。

随地吐痰,便溺和随地乱扔乱倒废弃物,是一种落后的,极不文明的陋习,首先,乱吐乱扔很不卫生,痰中含有千千万万的细菌,飞扬到空中,恶化空气质量,传播疾病。其次,乱吐,乱扔严重影响着城市的环境卫生,试想,各城市都有着千万常住人口,特别是北京、上海等有百万流动人口的大城市,就是有十分之一的答乱吐,乱扔,也会使整个城市到处痰迹斑斑,垃圾遍地。同时,乱吐乱扔的人只图自己一时方便和痛快,不顾他人,不仅不卫生,不文明,也是极不首先的,是损人利已的,随着我国的对外开放,许多城市已成为我国对外交往的窗口,这种陋习也严重影响着我国的声誉。因此,广大人民群众对这一陋习早已深恶痛绝,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也都采取有力措施,制定了严厉禁止乱吐乱倒废弃物的规定。这几年来的一些主要大街和公共场所,以及许多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内部,乱扔乱倒废弃物的状况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改观,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的现象得到了明显的控制,受到了广大群众和外国来宾的赞扬。

人从长远看,抓好这项工作是一项移风易俗、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政治性任务。要彻底纠正几千年遗留下来的不文明陋习,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全社会和广大市容环境卫生监察人员坚持不懈地做大量细致艰苦的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工具,普及环境卫生科学知识,进一步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要把列车,火车站,公共汽车,机场,旅馆,饭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作为重点,运用广播,张贴布告等多种形式,对过往行人反复进行宣传,同时还要配合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深入千家万户进行宣传教育。

通过这几年的实践证明,除了继续加强教育,严格执法外,还要加重处罚。加重对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的者的处罚,目的是要进一步引起人们的重视。法是制裁少数人的,对那些不遵守社会公道的人,给予加重处罚,是为了促进他们改变不好的习惯。这一点,大多数群众是十分理解和支持的。

综上所述,本条规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领导应当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把禁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等的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改变不文明,不卫生的不良行为,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