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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

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

个人数据、个人私事、个人领域是隐私权的三种基本形式,任何人非法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收集、存储、控制、传播个人数据的,均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当互联网把越来越多的人网络其中,在信息采集技术如此发达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隐私偷窥的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关注和维护隐私权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社会问题。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经营者收集个人数据的方法可分为两类:第一大类是基于消费者所采取的积极主动的行为,例如各网站在准许消费者使用其网站所提供的服务前,要求其通过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第二大类则是不需要消费者积极主动提供而往往是附随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而产生的。第一大类行为由于数据主体已经对该数据收集行为有所了解,其争议往往集中于收集者应该采取何种手段来处理和利用信息,法律责任也是明确的。而后一类行为是透过电脑信息科技的辅助,在消费者进行日常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默默地进行收集和处理的行为,对于消费者隐私的侵犯更应引起必要的关注。

因此,个人数据收集、个人数据的二次开发利用及个人数据交易这三大问题对网上隐私权保护的影响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