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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的工作票的使用、保管应遵守哪些原则?

  应遵守以下规定:   发票人一般应在工作前一天将工作票交给工作领导人,使之有足够的时间熟悉工作票中内容及做好准备工作。   一个工作领导人或一个作业组,同时只能接受一张工作票.一张工作票只能发给一个作业组。   工作票中规定的作业组成员,一般不应更换,若必须更换时,应经发票人同意,若发票人不在可经工作领导人同意,但工作领导人更换时仍须发票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签字。   工作票的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工作日。   作业结束后,工作领导人要将工作票(附相应的命令票)交给工区,由专人统一保管不少于3个月。   V型“天窗”作业结束后,应在工作票上加盖“已执行”字样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