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有资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国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 4、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界限: 1、私分国有资产罪与非罪的界限。必集体私分国有财产必须达到较大数额才构成在10万元以上的应立予案。 2、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区别于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主本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客体和对象不同。本罪客体是国有资产所权,对象仅限于国有资产;贪污罪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 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财产,在单位内部往往具有公开性;而贪污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