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财税(2009)61号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文件(18件)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4〕97号)。请失效后台球保龄球营业税适用税率是多少?是否还属于娱乐业税目?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规定: “第二条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 “六、娱乐业 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 (五)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是指顾客进行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活动的场所。 …… 上列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均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根据上述规定,财税[2004]97号文失效后,台球、保龄球仍属于娱乐业税目,其营业税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娱乐业税目幅度内决定。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