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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的历史沿革

今普兰店区境在战国时期属燕国辽东郡。秦因燕制。

公元前107年,定治于西汉的沓氏县(在今铁西办事处)建立。

公元190年属新置的平州辽东郡。

公元238~274年(西晋时期)仍属辽东郡。

公元404年(西晋末年)被高句丽割据。

公元668年(唐代)区境为安东都护府所辖。

公元919年(辽神册四年)置扶州、苏州,区境分属二州。

金末分属复州、金州。元代分属金、复州万户府。

明代分属金州卫、复州卫。

清代分属复州、宁海县(1843年后改为金州厅)。

1898年3月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旅大租地条约》,同年5月签订《续订旅大租地条约》占据旅大。

1899年8月沙皇敕令实行“关东州”官制,设貔子窝(今皮口镇)等4市5区。

1905年俄日签订《朴茨茅斯和约》,沙俄将其旅大租借权转让给日本。日军占领金州,置金州军政署,下设貔子窝、普兰店、亮甲店等5个管区。

1908年普兰店管区改为出张所,隶属金州民政支署,

1919年关东都督府改为关东厅,

1930年,金、普民政支署升格为民政署。

1934年设关东局,下设关东州厅,并实行会制,今区南部设貔子窝民政署、普兰店民政署,下设38个会。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了东北三省,将辽宁省改为奉天省,辖复县(今瓦房店市)。伪满洲国成立,今市境北部属伪满洲国之复县。

1936年伪满洲国实行街村制,被复县辖制的有复东、田家等16个村全部和复东镇的大部、天台村的小部分。

1945年“八·一五”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八年的抗战取得全面胜利。

1945年9月初,中共胶东区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决定将日伪统治时期设置的貔子窝、普兰店民政署所辖38个会地域建置新金县。

1945年9月25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金县政府在貔子窝宣告成立。

1945年11月17日中共新金县委成立。

1958年11月经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批复,新金县政府从貔子窝镇迁到普兰店镇,县直机关从15日起正式办公。

1991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新金县,设立普兰店市(县级)。

1992年2月28日召开普兰店市成立大会。

2010年5月大连市启动新市区管理体制,将普兰店市丰荣街道、南山街道、太平街道、铁西街道划入大连市新市区。

2013年1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同意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发〔2012〕169号)要求将普兰店市元台镇、瓦窝镇正式划归瓦房店市管辖。

2014年6月2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大连金普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76号)决定,同意设立国家级新区:金普新区。金普新区位于大连市中南部,包括金州区全部行政区和普兰店区部分地区总面积约2,299平方公里。

2015年10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普兰店市,设立普兰店区。

2016年1月31日,普兰店举行了隆重的撤市设区成立大会。为加快金普新区城市建设,经辽宁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普兰店区石河、三十里堡、炮台、复州湾四个街道划归金州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