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属柯(音)国。
战国时期为楚黔中地。
秦属象郡范围。
西汉时期属夜郎县。
西晋时期属晋乐县。
隋朝属柯县。
唐宋代属矩州。
南宋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建喇平宣抚司治所(遗址经历宋、元、明、清代)。
元代顺元路军民安抚司有武当(今乌当)长官司、洪边州。
明代属水东洪边十二马头。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改贵州卫、贵州前卫为贵筑县,辖十七里。
民国元年(1912年)贵筑县并入贵阳府。
民国三年(1914年)改为贵阳县。
民国三十年(1941年)4月20日国民政府行政院批准建立贵阳市,7月1日贵阳市政府成立,同时撤销贵阳县,以贵阳市区以外之地属贵筑县,9月3日行政院批准将贵筑县治移驻花溪,于1942年1月20日将贵筑县政府迁往花溪办公。
1949年11月15日贵阳市和贵筑县解放后,11月24日贵筑县人民政府成立。
1950年5月至10月贵筑县人民政府将北部划分为五个区公所,作为派出机构,水田区调为乌当区(第七区)、水田区(第八区)、羊昌区(第九区)。
1955年4月,将原贵筑县划贵阳市管辖之花溪、金华、乌当、中曹等四个区,分别设立区人民委员会。
1956年7月18日,撤销贵阳市郊区办事处及市郊黔灵、金华、花溪、乌当、中曹五个区公所,建立郊区人民委员会。
1958年2月24日,贵阳市人民委员会接管原贵筑县辖区后,将市郊区划为乌当、花溪两个区。原则上以黔滇公路和黔桂公路两侧原分界为界,公路以北地区为乌当区。
1958年4月21日,乌当区所属东山、黔灵乡、社划归云岩区。
1966年8月,花溪区、乌当区合并为贵阳市郊区。
1967年3月,贵阳市郊区又接原建置恢复为乌当区和花溪区。
2012年11月,乌当区的金阳街道、金华镇、朱昌镇划归新成立的观山湖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