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舜时,太和区属幽州地。
夏禹时,并幽州入冀州,属冀州地。
商、周时,属古孤竹国地。
春秋时,属燕国地;战国时期,公元前300年,燕国遣大将秦开击败东胡后,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5郡,时太和区域属辽西郡。
秦代时,分天下为36郡,实行郡县两级制。太和区境属辽西郡。
西汉时,置徒河县(今锦州)、宾徒县(今锦州附近)、狐苏县。太和区境属宾徒县。
东汉时,于幽州刺史部境内置辽东属国,太和区境仍属辽西郡,归辽东属国所辖。
三国时期,魏合平州入幽州,属幽州昌黎郡。
西晋时,属平州(今辽阳)昌黎郡。东晋时,置徒河县,属乐浪郡。南北朝后魏时,属营州(今朝阳)昌黎郡,北齐时,属营州地。
隋文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属辽西郡,后改属柳城郡(今朝阳)。
唐时,属河北道营州总管府(今朝阳)燕州。唐高宗总章元年(公元668年)后,属安东都护府。
辽天赞三年(924年),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以汉俘建锦州,治永乐县(锦州老城区)、锦州自此而名。据《历史研究》 1981年,岑家梧《契丹和汉族及其他民族的经济文化关系》一文:“辽天赞三年(924年),耶律阿保机直抵涿州,时蓟州、安次、潞、三河、渔阳、怀柔、密云皆为所陷,俘其民所归,置州县以居之。”“将汉俘安置在临潢县、长春县、定霸县、龙化县、武安州、泽州、兴中县、锦州”。时属中兴道(大定府)的兴中府(朝阳)。
金时,属北京路、治永乐县。
元时,属辽阳行中书省大宁路(金时北京路)置锦州。
明初属山东布政使司辽东都指指挥使司,正统元年(1463年)属辽东巡抚广宁中屯卫。
清时,属奉天省奉天府,康熙元年(1662年)并广宁中、左、右三屯卫为锦县;康熙三年(1664年)6月置广宁府,属广宁府;属锦州府;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属锦县,宣统三年(1911年)裁锦县归府属锦州府
民国二年(1913年),裁锦州府设锦县,属锦县。
1929年(民国十八年),废道制、改奉天省为辽宁省。属辽宁省锦县。
民国二十年(1931年),本区境沦为日本殖民地,翌年属伪奉天省锦县,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伪康德元年),属锦州省锦县,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伪康德四年)属伪锦州省锦州市。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4日,八路军冀热辽军区第十六军区进驻锦州市后,境内15区、16区、17区、18区、19区、21区,21区属锦州市政府。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国民党锦州市政府成立,境内新民区、大岭区、西关区、小岭区、南山区、女儿河区、百股区均属国民党锦州市政府。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0月,锦州解放,11月,中共锦州市工委改国民党时期的10个区合并为6个城区,2个郊区。时境内有第五、第六、第八区隶锦州市人民政府。境内的大许、十五里、大齐、小齐、二屯、三屯、流水堡、葛王碑、大薛、李相10个行政村属锦县第三区,后白庙子、女儿河、腰汤河子、姜家屯、大洼屯、西白庙子、王胡台、沙河堡、金厂堡、地藏寺10个行政村锦县第四区,桃园村、锦湖村属锦县第七区。
1949年.土地改革完成后,境内57个农会改建56个村政府。
1956年7月,撤百股、新民、女儿河三个区。设11个乡1个镇,属锦州市人民委员会。
1957年5月4日,锦州市设农村工作办事处,是太和区成立之前的第一个统一办事机构。
1962年1月11日,改锦州市农村工作办事处为锦州市郊区工作办事处。仍属锦州市人民委员会。
1962年11月1日,经郊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锦州市郊区人民委员会,属锦州市人民委员会
1968年3月,成立锦州市郊区革命委员会,属锦州市革命委员会。
1980年4月26日,撤销锦州市郊区革命委员会。经郊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锦州市郊区人民政府,属锦州市人民政府。
1983年1月1日,郊区划为市区,更名为太和区人民政府,属锦州市人民政府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