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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县的建制沿革

相传唐尧时期,尧的老师蒲伊子曾隐居于此,县名由此而来,古有蒲国、蒲阳、蒲子之称。

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年),置石城县(县治今黑龙关村)。北周初置石城郡,大象元年(579年)废郡为蒲子县(县治今古县村)。

隋开皇九年(589年),置蒲川县(县治在今城关)。隋大业元(605年),改蒲川县为蒲县。

唐武德二年(619年),改为昌州。唐贞观六年(632年),废昌州,复置蒲县。

五代时期,先后为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所属。

金兴定五年(1221年)正月,蒲县升为蒲州。

蒲县

蒲县

蒙古至元三年(1266年)废县,并入隰川县(今隰县),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七月,复置蒲县。

明洪武二年(1369年),隶山西省平阳府。

清顺治二年(1645年),隶山西省平阳府。清雍正二年(1724)改隶吉州。清雍正九年(1731年),又归隶隰州。

民国元年(1912年),蒲县属山西省直领。

民国四年,归隶山西省河东道。

民国二十六年,隶山西省第六行政区。

民国二十七年,隶山西省第七行政区。

民国二十九年,蒲县升中心县,隶山西省第十三行政区。

民国三十四年,改隶山西省第十行政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蒲县第一次解放,隶晋绥边区吕梁分区第九专区。

民国三十八年,改隶晋西南行政区隰县专区。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隶晋南专区。1951,改隶临汾专区。

1954年,改隶晋南专区。

1958年10月,蒲县并入吕梁县。

1959年10月,复置蒲县。2000年11月1日临汾撤地设市,隶临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