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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的建置沿革

1.全椒县时期

全椒县

碧云湖

西汉始置全椒县初属淮南国。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汉武帝复设九江郡,全椒改属九江郡,辖于扬州刺史部。

东汉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全椒为侯国,属九江郡。建初四年(公元79年),全椒侯国改属下邳国。建安十一年(公元206年)国除,复为全椒县。

三国时期全椒先属吴,后属魏,辖于淮南郡。

西晋复置全椒、阜陵县,属淮南郡。

2.滁州时期

东晋王导行“侨寄法”,侨置南谯州。废全椒县,侨置山桑县,属南谯州

南北朝宋仍置南谯郡。永初年间(公元420~422年)全椒为山桑、酂县所在地,属南豫州。元嘉八年(公元431年)酂县划属历阳郡,后废帝元徽元年(公元473年),酂县又划属新昌郡。南齐,酂县改属临江郡。梁改南谯郡为北谯郡。

隋开皇(公元581~600年)初,废北谯郡,置滁州。大业(公元605~618年)初,州废,复为全椒县,属江都郡。

唐武德三年(公元620年)复置滁州,全椒县属之。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滁州为永阳郡,辖全椒县。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改属滁州。

宋全椒属滁州,隶属淮南路,后属淮南东路。

元全椒属滁州,初隶滁州路,后隶扬州路。

明初,废全椒县入滁州。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以滁州隶凤阳府;十四年(公元1381年),复为全椒县,属滁州,仍隶凤阳府;十九年(公元1386年),升滁州为直隶州,全椒县属之。

清初,全椒县属江南行省。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设安徽省,全椒县属之。后分属安庐滁和道。

3.全椒县时期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4月,全椒县直属安徽省。三年至十七年,属淮泗道。十七年至二十一年,属安徽省。二十一年以后,属安徽省第五专区。

1949年元月25日,全椒县解放。

滁县时期

1949年4月21日改属皖北行署滁县专区。

1952年4月12日改属安徽省滁县专区。

1956年元月12日改属安徽省蚌埠专区。

1961年4月13日蚌埠专区仍划分为滁县、宿县两专区,全椒县属滁县专区。

1971年3月29日,滁县专区改名为滁县地区,全椒县隶属不变。

5.滁州市时期

1993年元月5日,撤销滁县地区,设立滁州市(地级),全椒县属其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