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林某70岁,亲笔写下遗嘱:“三个女儿都读完大学,在外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林文,中学毕业尚在待业,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我别无长处,百年之后,所遗房屋三间,在XX路XX号,由林文继承。”老人亲自签名,并署上日期,不久老人去世。这份遗嘱_____。
A、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原则,无效
B、无见证人见证,无效
C、未经公证,无效
D、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答案:D
解析:林某所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可见,林某所立的这份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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