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aojiao yinyue
[外文]:Taoist music
道教在斋醮等宗教仪式上使用的音乐。《云笈七籤·翊圣保德真君传》云:“扣鼓集神,恳祷而告。”《要修科仪戒律钞》卷八引“太真科”称:“斋堂之前,经台之上,皆悬金钟玉磬……非唯警戒人众,亦乃感动群灵。”道教徒认为在求乞福愿的斋醮仪式中,道教音乐有“感动群灵”的作用。
形式与特点在斋醮中使用的音乐有独唱(通常由高功、都讲担任)、齐唱、散板式吟唱和鼓乐、吹打乐以及合奏等多种形式。器乐形式常用于法事的开头、结尾、唱曲的过门以及队列变换、禹步等场面,而声乐形式则是斋醮音乐的主要部分。其声乐体裁主要有“颂”、“赞”、“步虚”、“偈”等格式。据《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和《道门科范》等书的记载,前蜀(907~925)时,颂、赞、步虚等已经在斋醮中应用,偈约始于元代。道教有关斋醮科仪的典籍中,涉及演唱的多用“吟”、“咏”。
颂、赞、步虚和偈,就其单独形式来看,是一首歌,结构短小的为上下句式或起承转合四句式;大型的曲调常有多段,甚至十余段用于不同场合的词。这种一腔多用的组合变化,同念白、诵经腔、禹步等常在法事中合用。道教斋醮名目繁多,有禳水灾、旱灾、虫灾、雷击、瘟疫、伤病以及悼亡和延寿等各种法事;音乐以法事情节需要,组合串连各种颂、赞、步虚、偈等道曲。法事不同,音乐的组合也随之变化。
道教音乐的诵唱和乐器伴奏,均由道士担任,信众不参加音乐活动。从音乐角度来看,斋醮实际上是按照“脚本”(科仪要求),在信众面前,进行一场宗教仪式的“演出”:有赞美“三清”、神仙的颂歌;有表现神的应召而来的飘拂飞翔之声;有表现镇煞邪魔的庄严威武的曲调;有表现众神抵达或功成庆祝的喜庆欢乐之乐;有表现引上仙界的缥缈恬静的旋律等等。经过一千多年斋醮科仪的传承发展以及长期以来吸收民间音乐的养料,道教音乐愈益丰富。20世纪50年代之前,江浙及南方诸省中,看道场欣赏道教音乐是农民文化生活中的盛事。
道教音乐是具有地方性特点的宗教音乐。表现之一:同一法事中采用同一旋律的音乐,但各地的行腔、旋律装饰(加花)都带有本地地方音乐特点而各不相同。表现之二:同一法事中的同一首词,各地选用本地音调配曲。道教音乐受到多少种地方音乐的影响,现尚有待研究。
乐器与乐谱早期道教音乐所用的乐器,以道书称之为“法器”的钟、磬和鼓等打击乐器为主。隋唐时代,增加吹管、弹拨乐器,宋代以后,加入拉弦乐器。明代《茅山志》记载国醮演奏乐器的道士达30名。近代虽然吹管、弹拨、拉弦、打击等乐器并用,但演奏中,仍以吹管、打击乐器为主。
除了斋醮科仪用的音乐之外,还有表现道教思想内容的器乐曲和声乐曲。例如唐代司马承祯所作的《玄真道曲》,李含光的《大罗天曲》,贺知章的《紫清上圣道曲》,以及现代民间曲艺“道情”的前身──道教的道情等。
在乐谱方面,除《正统道藏》中的两种乐谱外,苏州道士曹希圣在清嘉庆四年(1799)将吾定庵收集整理的乐谱刊印为《钧天妙乐》(分为上、中、下三册)、《古韵成规》、《霓裳雅韵》等三种。江南一带道士称之为“曹谱”。1956年前后,有关音乐舞蹈的研究部门,曾在湖南长沙、江苏苏州以及陕西西安等地,搜集、整理道教音乐,编印了《湖南宗教音乐》、《苏州道教艺术集》、《葭县白云山道教经韵及笙管曲》等谱集。
历史演变早期道教科仪中有关音乐的资料现存较少。北魏神瑞二年(415)寇谦之所得的云中音诵,即“华夏颂”、“步虚声”,是道教音乐较早的书面记载。从隋末起,道教“斋醮,似俗酒脯棋琴行之”。琴、阮等乐器用于神前,用于斋醮中,表明当时道教音乐与黎民及方士的祭祀音乐已经完全不同。
唐代道教音乐曾得到朝廷的重视,高宗曾令乐工制作道调;玄宗不但诏道士、大臣广制道曲,还亲自教道士“步虚音韵”;同时,又吸收与融合了民间音乐、西域音乐以及佛教音乐,而得到发展和提高。五代时,《玄坛刊误论》载:继续“广陈杂乐,巴歌渝舞,悉参其间”。
到北宋,则产生了道教音乐的谱集《玉音法事》,其中共记录从唐代传至宋代的道曲谱共50首,这是目前能见到的最早一本道教音乐的声乐曲谱集。但该谱采用的曲线记谱法,至今尚未能确译其音调。南宋时,道教音乐在民间广泛流传。《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卷五十七云:“时俗……工习声音以为悦”;此时道教音乐对于声乐形式(声)和器乐形式(音)的运用已经比较讲究悦耳动听。在这一时期,由于宋徽宗在政和二年(1112)三月颁《金箓灵宝道场仪轨》426部,四年三月更诏诸路各选宫观道士10人,遣发上京,赴道录院讲习科道、声赞等,习熟之后,遣还本处。这些措施使各地道教音乐有机会进行交流并进一步提高。
明代由于洪武七年(1374)道门科仪去繁就简、立成规进的编定,不但更加规范和统一,而且又有新的发展,进入了定型时期。此时出现的道教音乐谱集──《大明御制玄教乐章》,采用传统的“工尺”记谱法记谱,记录道曲14首。另据《大明玄教立成斋醮仪》、《大明御制玄教乐章》及《圣母孔雀明王经》有关记载,明代道教音乐既承袭唐、宋、元三代之旧乐,又吸收南北曲音乐的新制道曲,甚至连民间音乐如“清江行”、“变地花”、“采茶歌”等等曲调皆为道教音乐所吸收。清初叶梦珠辑《阅世编》卷九中谓道教法事“引商刻羽,合乐笙歌,竟同优戏”,推崇道教音乐已有一定的艺术水平。近代道教音乐,基本上承袭明代以来的传统。
此外,中国古代还有一些具有道家思想的音乐理论,如嵇康的《声无哀乐论》、阮籍的《乐论篇》等。道家的音乐作品,如汉代的大曲《黄老弹》,唐代的法曲《霓裳羽衣曲》;明代古琴谱中收录的宋、元、明的大曲《庄周梦蝶》、《羽化登仙》以及《逍遥游》、《八公操》、《颐真》等,都反映了道教乃至道教音乐对古代中国音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