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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文学

侗族有 142万余人(1982),主要聚居于贵州、湖南、广西毗邻地区以及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恩施市和宣恩等县。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1958年创制新文字,通用汉文。侗族文学包括侗语民歌、汉语民歌、神话、传说、故事、侗戏等民间文学以及晚清歌师文学和当代作家文学。

侗族神话内容丰富,形式古朴。广泛流传于侗族民间,在侗族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比较著名的神话作品有《嘎茫莽道时嘉(远祖歌)》、《洪水滔天》、《丈良丈美》、《侗族祖先落寨歌》等。这些神话形象地反映了侗族先民对天地开辟、人类起源、万物生成的认识,部分神话作品讲述了侗民族的形成和历史以及迁徙等。民间传说中,歌颂农民起义领袖的吴勉的传说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由于流传时间的久远,这一传说已和原历史人物的原型相脱离,情节神奇化并和侗族地方风物紧紧联系起来。此类传说还有《姜映芳》、《姜梓林》、《李元华》、《陆大汉》、《抗刘官》等。民间故事题材广泛,构成侗族民间文学的主要部分。反映妇女命运的“侗家三梅”:《娘梅》、《刘梅》和《述梅》,机智人物故事《卜宽》、《陆本松》、《天神哥》等以及众多的动物故事,表现了侗族人民热爱生活追求幸福的美好感情。

侗语民歌分“嘎”、“耶”、“款”三大类,也有人主张分“大歌”、“小歌”、“叙事歌”、“礼俗歌”四类。“嘎”为侗语音译,即“歌”,独唱或二人二声部合唱。“耶”为侗语音译,即“耶歌”。歌队集体合唱。“款”为侗语音译,即“款词”,只诵不歌。

“嘎”包括用乐器伴奏的琵琶歌、笛子歌、牛腿琴歌、木叶歌和无伴奏的玩山歌、河边歌、去山歌、双歌、拦路歌、酒歌、赖油歌、走寨歌、细声歌、祝福歌、儿歌等,多属抒情歌。“耶”可分“耶”和“大歌”两种。“款”包括“法律款词”、“礼仪款词”、“神话款词”、“历史款词”、“祝祷款词”等内容,多在村寨与村寨之间集体访问作客时诵念,常用骈偶体韵文。其他不歌而诵的韵文如吉利词、叠词、白话等,也可划归“款”类。

侗族汉语民歌,侗语南部方言区多用汉歌曲调唱,北部方言区多用侗歌曲调唱。也有一些歌手能用同一侗歌曲调兼唱侗语、汉语两种歌词。

有些脍炙人口的叙事长歌和抒情长歌,属于晚清歌师文学。如贵州黎平歌师陆大用的《要什么样的头人》,广西三江歌师吴朝堂的《秀银与吉妹》,龙胜歌师知歌的《独郎茶妹》等。侗族的作家文学兴起较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有了迅速发展,成长起一批作家。苗延秀的长诗《大苗山交响曲》、《元宵夜曲》,短篇小说集《南下归来》在侗族当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此外,新成长起来的作家还有滕树嵩、张作为、刘荣敏、谭覃、袁仁琮、黄钟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