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etong dongzuo
[外文]:coordinated action
各军种、兵种、各部队为遂行共同的作战任务,根据统一计划互相协调一致的行动。目的是形成整体力量,歼灭或有效地抗击敌人。
形成和发展在古代,虽然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协同动作"这一概念,但早已有了相互配合的行动和论述。中国古代兵书《孙子·九地篇》中把这种相互配合比作常山之蛇,“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战国以后,经历了战车、步兵、骑兵(在江河湖泊地区还有舟兵)配合作战的漫长时期。到明代又有了火铳、神机箭兵与使用冷兵器的步兵、骑兵的互相配合。17世纪后期,炮兵在欧洲成为一个威力强大的新兵种后,产生了步、骑、炮三个兵种的协同动作。19世纪初,法国拿破仑一世把步兵、骑兵、炮兵合编到军、师中,使步、骑、炮更便于协同动作。F.恩格斯说:“由于三个兵种合编在一个较小的军队单位里,各兵种间的相互支援达到了最大的限度,再加上三种战斗形式──散开队形、横队和纵队──的配合使用,这就形成现代军队巨大的战术优势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4卷第39页)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由于军用飞机、坦克、航空母舰、潜艇等新兵器的出现,战争发展为立体型,军队的火力、突击力、机动力大为提高,协同动作趋向复杂。而军用无线电通信装备和军用雷达等通信、探测工具的采用,使复杂的协同动作成为可能。
原则政治上的坚强团结、战术思想的统一和作战指挥的集中,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协同动作的基础。作战中运用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在集中指挥下坚决地执行命令,善于从全局出发,勇于担负最艰巨的任务,主动支援友邻,相互密切配合,体现了人民军队协同作战的优良传统。
协同动作的原则是以作战中起主导作用的某一军种或兵种部队为主,其他军种、兵种部队进行配合。如:陆海空三军协同作战,以陆军为主;海上作战,以海军为主;国土防空作战,以空军为主。陆军各兵种协同作战,以步兵或坦克兵为主。各部队之间的协同,以担任主要任务的部队为主;主力兵团与地方部队、民兵游击队的协同,以主力兵团为主。当使用核武器还击时,各军种、兵种部队的行动要与核突击相协调,并充分利用其效果。
方法主要是各军种、兵种部队在统一的计划下,按目标、时间、地点(空域、海域)互相协调。炮兵协同步兵或坦克兵作战时,通常按协同动作计划实施火力支援,或由步兵、坦克兵召唤炮火进行压制。坦克兵协同步兵作战时,可引导步兵冲击,或以火力支援步兵冲击;步兵协助坦克排除障碍、开辟通路、指示目标,掩护坦克的行动。航空兵协同地面部队作战时,通常按计划出动或听召唤出动;地面部队要为航空兵指示目标,并充分利用其火力突击的效果。航空兵、舰艇、岸舰导弹部队、海岸炮兵共同对海上目标作战时,可区分海域和目标;如共同打击同一目标,则要区分时间,规定突击顺序。歼击航空兵、地空导弹部队、高射炮兵共同对空中目标作战时,按区分空域、高度、方向、目标的方法协调行动。
组织协同动作是指挥员及其司令部的重要职责。战略、战役范围的协同,可根据情况召集有关人员在地图、沙盘上组织,或派出代表面商,或以命令、指示加以规定,必要时在现地进行。战术协同要求在现地组织,也可以在沙盘或地图上组织,并在主要和次要两个方向上分别进行;如果时间仓促,只在主要方向上进行。组织协同时,要根据受领的任务、上级的协同动作指示、地形特点和敌人的可能行动,划分若干阶段和时节,明确规定各军种、兵种部队在各阶段各时节的具体任务,以及火力、突击、机动相协调的方法,提出多种方案。对当前任务的协同要周详组织,尔后任务的协同概略组织,并由司令部拟制协同动作计划,摘发下级执行;组织协同通信网,规定识别方法和信号,使用多种通信工具予以保障。协同动作要贯彻于作战的全过程;协同失调或遭到破坏时,要根据情况的变化,采取保障措施,及时加以调整、恢复或重新组织。
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的发展,精确制导武器的出现,飞机、坦克、火炮等常规武器及其弹药和控制系统的全面改进,电子对抗手段的运用,使协同动作更加复杂;电子传感技术、侦察卫星和通信卫星、指挥自动化系统(见军队自动化指挥系统)等新技术的采用,又为协同指挥提供了新的手段,从而对协同动作的主动性、时效性、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挥员和司令部只有熟练掌握新技术,才能提高组织现代协同作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