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到“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工人、农民代表比例,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这是我们党首次正式做出该项涉及党内民主机制的重要决定。党代会代表提案制是任期制和党代会常任制的延伸和保障,将提案工作列为党代会重要组成部分,并建立相应的提案办理和反馈机制,将极大促进落实党代会代表的表达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对党的大政方针等都可以以制度化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党代会代表提案制”把党员和党代表链接起来,党代表可以更好地、经常性地反映党员意愿。这就让党员代表有了发挥作用的一定平台,把代表组织起来,广泛参与,通过一定的程序建言献策,发挥监督,从而让党员群众“有地方说话、说了有人听、有事能解决”。改变过去各级党代会代表主要在会议上口头提出意见、建议,缺少规范化的、程序性的表达和反馈途径保障做法。提案制将是党代会代表履职行权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工具之一,将激励代表们更加认真履职,更加深入基层调研,充分反映党员群众利益诉求,从而提升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十八大提出“党代会代表提案制”,体现党内民主,集中党员智慧,科学决策,参与党内事务管理水平的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