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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自杀的相关因素有哪些?

(1)精神应激:重大的负性生活事件可能成为自杀的直接原因或诱因。研究发现自杀者在自杀行动前的3个月内,生活事件的发生频率明显多于正常人。这些生活事件大多具有“丧失”的特色,常引起个体明显的情绪反应,如个体遭遇重大的健康与财产危机、人际冲突、被拒绝、失业、社会地位改变、名誉受损、重要亲人生病或死亡等多重生活事件等。当个体处于某种慢性痛苦时期,这些应激事件常起到“扳机”作用,导致当事人采取极端行为。   (2)心理特征:对自杀未遂者的研究发现,他们常有某些共同的心理特征:①矛盾心态:死亡对自杀者是既可怕又有吸引力的事。现实生活中许多有形无形的困难可以在死亡的幻想中得以解决和满足。但死亡毕竟是可怕的,自杀者一面想解脱,一方面又向他人求助。②认知偏差:企图自杀者的知觉常因情绪影响而变得歪曲。表现为“绝对化”或“概括化”或两者交替。“绝对化”是指对任何事物怀有认为其必定如此的信念。比如“我做任何事都注定失败”、“周围的人肯定不喜欢我”等等。“概括化”指以偏概全的不合理思维方式,常常使人过分关注某项困难而忽略其他的解决方法。比如“我考试作弊,我爸爸一定不会饶恕我,永远不再爱我”;“我有缺陷,别人都瞧不起我”,从而自暴自弃,自责自怨,自伤自毁。③冲动行为:青少年或农村女性的自杀意念常常在很短的时间内形成,因情绪激动而导致冲动行为,一想到死马上就采取行动。他们对自己面临的危机状态缺乏冷静的分析和理智的思考,往往认定没办法了,只有死路一条,思考变得极其狭隘。④关系失调:自杀者大多性格内向、孤僻、自我中心,难以与他人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当缺乏家庭的温暖和爱护,缺乏朋友师长的支持与鼓励时,常常感到无助,最后变得越来越孤独,进入自我封闭的小圈子,失去自我价值感。⑤死亡概念模糊:企图自杀的青少年对死亡的概念比较模糊,部分甚至认为死是可逆的,暂时的。因此对自杀的后果没有充分估计。   (3)性别:一般情况下,在自杀死亡者中,男女性别比约为3∶1左右,而在自杀未遂者中男女性别比约为1∶3。   (4)年龄:总的来说,自杀率是随年龄而增加的,进入老年后上升更加明显,14岁以下儿童自杀死亡者罕见。一般男性的自杀死亡高峰年龄为45岁左右,而女性则为55岁左右。在老年人的死因构成比中自杀所占的比例虽因躯体疾病的增加而降低,但其自杀率仍然高于青壮年。自杀未遂的高发年龄明显低于自杀死亡者,据估计,31%~69%自杀未遂者的高发年龄在30岁以下。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自杀的特点为:①农村自杀死亡率高于城市3~4倍;②20~35岁的农村妇女、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自杀率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年龄越大农村老年男性的自杀率越高。③农药是农村人口自杀的主要工具。   (5)婚姻家庭:独身、离婚、丧偶者中自杀率高于婚姻状况稳定者,混乱或冲突性的家庭关系自杀率高,关系和睦、气氛融洽的家庭自杀率低。在已婚者中,无子女者的自杀率高于有子女者。   (6)职业与社会阶层:社会各阶层的自杀率两侧高,呈“U”字形,失业者、无固定职业者、非技术工人及高社会阶层的自杀率较高。   (7)地域与信仰:世界各国的自杀率具有一定的地域性,欧洲的纳维亚半岛及原苏联自杀率较高,而地中海地区较低。在城乡之间,一般情况下城市高于农村,但在我国的农村自杀率高于城市。宗教对死亡的认识态度及教徒与社会的整合程度,会影响教徒对自杀的态度。   (8)神经生物学因素:对自杀者死后的脑研究揭示脑前额叶皮质5-羟色胺活动降低,尤以腹侧前额最为明显。大量的研究发现,自杀未遂者脑脊液中5-羟色胺的代谢产物5-羟吲哚乙酸降低,且下降程度与致死性或自杀未遂的严重性成正相关;抑郁症患者对芬氟拉明激发的催乳素分泌反应越迟钝,患者的自杀企图越强烈。   (9)遗传:家系中有自杀者自杀风险较高。   (10)精神疾病:精神疾病是导致自杀的极为重要的因素。据统计,自杀行为95%具有心理障碍。从自杀人群中分析,有45%~70%自杀者有明显的情绪抑郁,故抑郁症为最常见的导致自杀的心理障碍。此外,酒精依赖、滥用药品与毒品、精神分裂症以及痴呆都是常见的导致自杀的心理障碍。   (11)躯体疾病:在自杀死亡者中患有各种躯体疾病者占25%~75%。当今最令人产生悲观绝望的病症,诸如艾滋病、晚期癌症、反复发作的心、脑血管病症和各种消耗体力或无法治疗的慢性疾病均可使人丧失生存的勇气和信心,其自杀率明显高于一般人群。   (12)其他因素:包括以往的自杀经历、社会支持系统及社会交往、受教育程度、战争、移民、社会经济状况及社会认可度等,均为自杀相关因素。   总之,单一因素不足以引起自杀。Mann等提出了一个应激-素质自杀行为模型,他认为自杀行为的发生是应激与素质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应激因素则包括精神障碍、物质的滥用、负性生活事件或家庭危机等,素质因素则涉及遗传、人格特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