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inye
[外文]:forestry
培育、管理森林资源以取得木材等多种林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和利用森林功能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公益事业。
森林除主要提供木材外,还生产多种食物、药物及化工原料;同时也是野生动、植物繁殖、生息、蔽护的重要场所。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美化、净化环境,调节局部气候和减少或减弱自然灾害等多种功能,是生物圈中最重要的稳定因素(见森林效益)。林业部门的任务,即在于从宏观上制订政策,对森林进行全面的管理,同时组织研究和推广森林的局部管理措施及有关的生产技术,以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各种效益。林业是一个多层次的复杂系统。
研究林业的学科统称林学。因研究内容及依赖的基础学科的差别又分为众多的分支学科,主要有:研究林业政策法令的林政学,研究林业经济规律和运筹的林业经济学,研究培育森林资源的森林培育学(育林学),研究森林病虫害及火灾防治的森林保护学和研究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及管理的森林经理学等。作为技术学科的基础的有森林植物学、林木生理学、林木遗传育种学、森林病理学、森林昆虫学、森林土壤学、森林水文学、森林气象学和森林生态学等。
林业的特点林业具有下列两个显著特点:
(1)社会公益性。作为国土整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森林的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功能是无可代替的。森林与农业、水利、交通运输、工矿、旅游、卫生、城市建设等都有密切关系,与人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森林资源的增长与破坏影响到整个社会。因此,林业建设乃是全社会的公益事业。国家制订实施森林法以法治林,并对林业给予公共扶持,是发展林业的必要条件。
(2)生产周期长。由新林建立到产品收获或产生生态效益,需要较长的时间。以木材生产而论,从种植更新到收获,少则需要几年、十几年,多则需要几十年甚至百年。因此木材生产一般不可能随着需要的增加急剧增长。同时,森林的生长量及木材收获量与原有的森林蓄积量基数有密切关系,如为目前需要而过分消耗森林资源,势必影响森林的生长力,给未来的生产造成困难。因此要求林业生产有较强的预见性和计划性。森林经营应遵守永续收获的原则,即连续不断地收获,并保持森林资源高水平的产出,同时不损害林地生产力。
世界林业世界林地面积约40多亿公顷,其中有20多亿公顷公布在气候温和地区,约12亿公顷分布在热带。1980年度人均占有林地面积发达国家为1.33公顷,发展中国家为0.41公顷。
由于人口的增长和工农业的发展,对木材和土地的需要日益增大,大量的森林遭到破坏,世界森林资源有逐渐减少的趋势。破坏森林的现象多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尤以热带地区量为严重。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和环境规划署共同的估测,世界热带地区的森林每年约以0.6%的速度减少,即每年约减少1130万公顷。森林的破坏造成生态环境恶化,水、旱灾害和土壤沙漠化加重,大量物种消失。这个情况已引起世界范围的关切。联合国粮农组织出于一种危机感,于1984年11月作出决定,把1985年定为国际森林年,呼吁各国重视发展林业,制止森林资源的破坏和恶化。
为了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和经济效益,以适应社会的需要,林学家们提出了下列一些设想:
(1)多向利用设想。森林的多向利用概念早已有之。现代的多向利用设想是在20世纪下半叶由苏联学者在原来基础上加以充实和系统化而形成的,并在第五次世界林业大会上被宣布为国际林业原则。其要点是:林业经营以最充分和最佳地利用森林各种功能的地域总和为理想目标;据此,把森林资源的全部功能划分为原料型和非原料型两类,以下再分为一级和亚级两个档次,在此基础上根据森林功能“等义而不等价”的原则确定具体林区的经营方向及利用制度。以多向利用设想为指导建立森林经营模式的国家多属国土面积不大而林业有较好基础的国家。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首先把森林看作是多功能的,据此制定出全国各林区的森林效益图,以各林区森林的首要功能为目标,加强集约经营,全面提高森林的生态和经济效益。瑞典、芬兰、奥地利、法国和日本的经营模式与此相近。
(2)木材培育设想。由法国人B.马尔坦提出,其指导思想是从传统的林业中独立出一个以培育、生产木材为唯一目的的经济部门。主张选用交通便利、自然条件好的土地,采用经过遗传改良的树木良种及其他集约栽培技术手段,尽可能地谋取木材高产,以求以较少的林地面积满足大部分木材的需要;其余大部分森林则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同时也生产一部分木材。这样,在具体地块上把生态与生产效益分开,而在全国整体上又把生态、生产效益统一起来,既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又解决木材的需求。典型的例子是新西兰。这个国家用全国百分之十几的林地进行高度集约化经营,发展人工用材,生产全国80%的木材;其余80%以上的森林作为生态防护林,仅生产20%的木材。
(3)混农林业。在农区的农林间作基础上发展来的一种生产方式。农林间作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地。在欧洲,民主德国的农林间作最为典型;瑞士也在农田上种植欧洲板栗,地中海沿岸国家则多行农业与杨树及欧洲栓皮栎间作。在亚洲,缅甸栽培柚木的农林间作系统已推广到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半岛。在非洲,有的农田有黑荆林的栽培。混农林业不仅包括农林间作的内容,同时还包括建立农田防护林、薪炭林、小片用材林及经济林等,目的是既生产农林产品,又保护生态环境,求得土地的最佳利用。在地少人多的第三世界,农区混农林业极有发展前途。
中国林业中国的森林长期遭受破坏。20世纪40年代末全国森林面积估计只有8280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8.6%,且大部分布在边远山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立即着手恢复和发展林业,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主管林业的机构,制定了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合理经营森林和利用森林的林业发展方针。特别是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为振兴林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979年2月规定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1981年颁发了“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1984年9月1日下达了“关于深入扎实地开展绿化祖国运动的指示”,同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同时把承包责任制引入林业,并给予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农民植树造林。
在推动群众造林的同时,国营造林也有发展。为了从根本上改变中国西北、华北、东北(简称三北)干旱、半干旱地区的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的生活、生产条件,中国政府从1978年起实施规模巨大的“三北”防护林体系营造计划,至1984年已完成第一期工程计划营造人工林593万公顷的 92%。在交通不便、劳力不足的边远山区,实行飞机播种造林。在交通较方便的地方,选择自然条件好的林地,以贷款形式提供资金,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在平原农区营造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用林。此外,还在全国范围内划定自然保护区,保护生态环境和动、植物种质资源。经过长期努力,森林资源已发生明显变化。据1977~1981年的调查统计,全国森林面积11527.74万公顷,比建国初期增加 3247.7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8.6%提高到 12%。尽管如此,与国土面积和人口相比,中国仍属缺林国家,人均占有林地面积仅稍高于0.1公顷。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均为国家所有。大面积天然林及人工林由国家设置管理局、林场等机构进行经营管理,集体及个人营造的人工林以“谁造谁有”的形式进行经营活动。国家高度重视林业教育及林业科学研究。中央直属有北京、东北、南京 3所林业大学和西北、西南、中南 3所林学院。绝大多数省(自治区)均设有高等林业院校和中等林业技术学校。到1986年,共培养大学本科生6.1万人,为建国前40年全部林科毕业生的40余倍,中等林校毕业生7.6万人。在林业科学研究方面,林业部设有综合性的林业科学院,绝大多数省(自治区)也设有林业研究所。林业科研人员由1949年前不足 200人发展到近8000人,初步形成了完整的科研体系(见中国林业史、林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