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eguo chongxin tongyi
[外文]:reunity of Germany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分裂为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1990年10月3日又统一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两个德国的产生1945年5月8日,希特勒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投降。根据苏联部长会议主席И.В.斯大林、美国总统F.D.罗斯福、英国首相W.L.S.丘吉尔1945年2月11日发表的《雅尔塔会议公报》和三国首脑1945年8月2日签署的《苏、美、英三国波茨坦协定》,德国除割让给苏联和波兰共11.5万平方公里土地外,其余部分及首都柏林,分别由苏、美、英、法四国占领。德国东部地区由苏联占领,西南部地区由美国占领,西北部地区由英国占领,西部地区由法国占领;整个柏林(或称大柏林)也由四国分区占领。1945年6月5日,苏、美、英、法四国占领军司令组成盟国对德管制委员会,接管德国的最高权力。有关全德事务由该管制委员会采取一致原则,共同处理。在各个占领区内,各国军事管制机构为最高权力机关,仅对本国政府负责。
战后,世界形势和各国之间的力量对比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美苏以欧洲为重点、围绕德国问题形成了尖锐对峙。1946年4~5月和6~7月在巴黎、1946年11~12月在纽约、1947年3月在莫斯科、1947年11~12月在伦敦举行的苏、美、英、法四国外长会议讨论了德国赔偿问题、拆迁工业设施问题、鲁尔问题、战俘问题、币制改革问题、柏林问题、统一问题等。由于东西方利益的巨大冲突使会议未能取得一致意见;设在柏林的盟国对德管制委员会一直争吵不休,最终因苏联代表于1948年3月20日离会而结束了工作。
德国在被分区占领的情况下,已逐渐从经济上的分裂发展成政治上的分裂。1947年1月1日,美、英成立英美联合占领区(双占区),并于1947年5月29日公布《英美联合占领区协定》。1948年2月,美、英、法、荷、比、卢举行六国外长伦敦会议,6月7日发表会议公报,宣布:
(1)合并法占区,成立德境西占区;
(2)召开德境西占区的制宪会议;
(3)在德境西占区进行币制改革。实际上这是在西部建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计划的雏形。1948年6月18日,美、英、法三国宣布在德境西占区进行币制改革,并在柏林的美、英、法占领区采用特别货币。6月22日,苏联宣布在德境苏占区和整个柏林也宣布实行货币改革。美、英、法拒绝承认东马克为整个柏林的唯一货币,决定把德境西占区的币制改革扩大到柏林西占区,苏联遂于6月24日全面封锁了柏林西区同德境西占区之间的水、陆交通;次日,美、英、法把西马克引进柏林西区,并组织空运急需物资和基本生活用品以维持柏林西区的供应。这就是第一次“柏林危机”。1948年11月,柏林苏占区成立大柏林临时民主政府;12月柏林西区也举行市议会选举并组成市政府。12月15日,柏林正式分裂为东、西柏林两部分。
1948年4月8日,美、英、法三国外长“华盛顿会议”,达成《关于法国、英国和美国政府在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后行使权力和责任的指导原则的备忘录》和《确定占领当局保持权力的占领法规》等9个文件,通称《关于德国问题的协定》。同年9月1日,在波恩召开由德境西区65人、柏林西区5人参加的立宪议会,讨论、制订《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1949年5月23日《基本法》公布生效,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正式成立。同年8月举行联邦议院选举。9月20日组成以 K.阿登纳为总理的第一届联邦政府。1954年10月,联邦德国与美、英、法签订《巴黎协定》(次年5月生效),联邦德国结束被占领状态,成为主权国家。德境苏占区,1947年12月6日在柏林召开第一次德国人民代表大会。1948年3月17日,在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决定成立德国人民委员会。1949年5月30日,第三次代表大会通过宪法。同年10月7日宪法生效,德国人民委员会作为临时人民议院决定组织临时政府,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宣告成立。10月10日苏联占领军当局将行政职权移交给临时政府,W.皮克被选为总统。1950年10月15日举行选举,11月15日正式成立以O.格罗提渥为总理的第一届民主德国政府。至此,德国正式分裂为两个国家,并分别于1955年5月和1956年1月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华沙条约组织两个相互对立的军事集团。
统一的实现德国统一问题伴随着德国的分裂而产生,在两个德国对峙的40年中,大致经历3个发展阶段:
(1)1949~1956年为激烈争夺阶段。两德围绕着德国以何种方式统一、统一后的德国是否中立化展开斗争,高潮是1948年6月爆发的历时11个月的第一次“柏林危机”。
(2)1957~1971年为僵持阶段。西柏林地位成为主要问题,1958~1961年的第二次“柏林危机”时达到了高潮,到1971年9月苏、美、英、法签订《西柏林协定》告一段落。
(3)1972~1989年夏为“淡化”阶段。两个德国关系渐趋正常化,民主德国通过修改宪法、颁布《国籍法》,提出“两个民族、两个国家”的说法,等于放弃德国统一的立场。联邦德国则提出“两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理论,推行“以接近求演变”的新东方政策,强调两德“互不为外国”,坚持德国统一。
1989年下半年,东欧各国政局剧变。民主德国在向德国西部“移民浪潮”的冲击下,于同年11月9日,将存在了28年零3个月的柏林墙推倒。联邦德国总理H.科尔利用两德民众和政治力量要求加快两德统一的情绪,于11月28日提出关于两个德国统一的“十点计划”,并在国际上大力推行“统一外交”,为两德统一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同时,加速民主德国的“西德化”,为两德统一创造内部条件。促进统一的国际环境出现过3次突破:
(1)1990年2月10日,苏联总统Μ.С.戈尔巴乔夫表示,德国统一问题,应由德国人民自己解决。这为推进德国统一签发了“通行证”。
(2)1990年2月13日在渥太华举行的北约和华约外长关于“开放天空”的会议上,苏、美、英、法外长达成举行就德国统一问题进行谈判的“2+4”会议(即民主德国、联邦德国和四国外长会议)的协议,使德国统一进入新的阶段。
(3)1990年2月16日,戈尔巴乔夫最后同意统一后的德国加入北约,苏联不再坚持统一后的德国是中立的、不结盟国家的主张,从而排除了德国统一进程中的最大障碍。1990年9月12日,苏、美、英、法四国外长与民主德国、联邦德国外长在莫斯科签署了《关于最后解决德国问题条约》,明确承认统一后的德国在内政和外交上“享有完全的主权”,并对统一后德国的边界、军事政治地位、结束四大国对德权利和责任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德国统一的内部进程也大致经历3次突破:
(1)1990年3月18日民主德国在大选中,以基督教民主联盟为核心的德国联盟以48.15%的多数获胜,并在4月12日组成包括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在内的、以L.德梅齐埃为总理的联合政府,由前德国统一社会党演变过来的德国民主社会主义党成为在野党。
(2)1990年5月18日,两德签订《关于建立货币、经济和社会联盟条约》,从同年7月1日起将西德马克引进民主德国,使东西德两种不同的经济、社会制度合二为一,实现了两个德国事实上的统一。
(3)1990年8月31日,两德签订以民主德国改建为5个州、按《基本法》第23条加入联邦德国为核心内容的《统一条约》。1990年8月23日凌晨,民主德国人民议院特别会议经过激烈辩论,通过民主德国“加入”联邦德国的决议,并立即得到联邦德国联邦议院的响应。
1990年10月3日零点,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正式实现统一,组成统一、独立、主权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定都柏林。宪法沿用原联邦德国的《基本法》。国旗和国歌亦均沿用原联邦德国的国旗和国歌。10月3日定为德国统一日,即国庆日。R.von魏茨泽克为统一德国的第一任联邦总统。科尔为统一德国的第一任联邦总理。1990年12月2日举行第一届全德联邦议院选举,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社会联盟、社会民主党、自由民主党、民主社会主义党和联盟 90/绿党进入联邦议院。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社会联盟和自由民主党继续联合执政,联邦总理仍由科尔担任。
德国统一的实现,是欧洲历史的重要转折,它不但对于德意志民族的发展,而且对欧洲联合进程和整个欧洲形势都是一个重要因素;在世界政治和经济中也是一件有重要影响的事件。但也有不少人对统一后德国的前途感到忧虑,它将成为“欧洲的德国”抑或是“德国的欧洲”,已引起人们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