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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临终前,留下3条遗嘱,有人看后潸然泪下,有人看后大骂不已 - 历史百科

说到晚清百年,慈禧永远是绕不开的话题,其穷奢极欲,享尽荣华,却不顾宫墙外的百姓,饿殍遍地,可谓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令人痛心疾首的是,在内忧外患之下,慈禧仍然不忘大肆挥霍享乐,竟挪用北洋舰队用来购买大炮的军费,来给自己过大寿,如此种种,便注定了满清倒下的结局,而慈禧在73岁临终前,留下了3条遗嘱,可谓是条条充满了讽刺,不禁令人大骂无耻,一起来看看,是哪3条——

一、“此后女人不可预闻国政,此与本朝家法相违,必须严加限制”

这句话何意?意思是说,以后女人不得干预朝政,否则就是违背祖宗家法,必须严加限制!在古代封建社会下,历朝历代,均有“后宫不得干政”的规定,纵观有清一代,唯有慈禧自己以一介女流干政的,这条规定简直太具有讽刺意义了,自己干政了半个世纪之久,临终了,竟然还能留此遗言,这不是拿起自己的手,抽自己的嘴吗?简直是令人啼笑皆非!

二、“尤须严防,不得令太监擅权,明末之事,可为殷鉴”

这句话又是何意?意思是说,必须严防太监参与朝政,乱政,明末的太监篡权乱政之事,历历在目,可作为教训!其实,每个朝代均有规定,宦官不得参与朝政,特别是清朝入主中原后,在汲取了明朝太监乱权的教训,将太监的品级最高定在四品,足以见证对太监的规范和严苛了,但这条所谓的祖制,同样在慈禧这里被打破,她身边的大太监安德海,李莲英,哪个不是参与了朝政?李莲英更是官至二品!慈禧临死发出这样的遗言,有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味道,因此,在这点上,很多人觉得慈禧很无耻!

三、“立溥仪为新帝”

都知道,慈禧三番两次的垂帘听政,其最大的秘密在于选择了年纪小的皇子或者皇室子弟登基为帝,如此,她便可以名正言顺的继续掌握朝政,享受唯我独尊的权利,所以,在病重之时,她依旧选择了年仅3岁的溥仪为帝,其实她的如意算盘依然打的很响,可惜的是人算不如天算,她还没等到溥仪登基,便撒手人寰,去世了!

纵观这三条遗言,条条讽刺味道甚浓,句句互相矛盾,似乎有种将自己的一生融汇总结了一遍之意,却表现出了大度的假象,着实令人啼笑皆非,大骂无耻!对于这三条遗言,各位看官怎么看待?可以在下面留言一起讨论!感谢您百忙之中的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