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因为直系亲属就是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爷爷属于此列。其它的直系亲属有父母、配偶、子女、祖母、外祖父母等。
亲属的种类:
大陆法系对亲属的界定主要存在二分法和三分法两种模式。二分法将亲属分为血亲和
姻亲。三分法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也有少国家和地区采用了四分法的模式,将亲属的法律渊源归纳为结婚、血亲关系、姻亲关系和收养。
我国采用三分法,根据亲属关系产生的原因,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种。
1.配偶:配偶,即夫妻,是指男女双方因结婚而互为配偶的亲属。配偶在亲属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也是血亲和姻亲产生的源泉、基础,在亲属关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2.血亲: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根据血缘的来源不同,血亲分为自然血亲和法律拟制血亲。
3.姻亲:姻亲,是指配偶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之间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的亲属关系,如,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丈夫与妻子的兄弟姐妹、妻子与丈夫的兄弟姐妹。根据姻亲间联系的环节,姻亲分为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以及血亲的配偶的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