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5年),区境北部先后开辟为英租界和法租界,开始有“南市”、“北市”之说。
1927年7月上海特别市政府成立后,南市老城厢地区划入沪南区管辖。在1937年“八一三”抗战爆发后的沦陷时期,沪南区改称为南市区。
1945年抗战胜利后,区境为上海第一区(黄浦)、第二区(老闸)、第三区(邑庙)、第四区(蓬莱)。当时上海市政府将全市分设30个区,第一区因濒临黄浦江,又以江名黄浦为区名,这是黄浦区得名之始。南市老城厢地区划为邑庙区、蓬莱区。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两区分别接管,并建立区人民政府,1959年12月邑庙、蓬莱两区合并为南市区。
1956年,黄浦、老闸两区合并为黄浦区;1959年,邑庙、蓬莱两区合并为南市区;1993年,黄浦区、南市区原浦东地区划归浦东新区。2000年,黄浦、南市两区拆二建一,成立新的黄浦区。黄浦区委、区政府驻地:延安东路300号。
“黄浦”的地名得名于“黄浦江”:黄浦江,南宋名“黄浦”,清代始称“黄浦江”,源自今上海市西部淀山湖,流经十一区,至北部吴淞口注入长江,为上海最大的河流,被誉为上海的“母亲河”。
1945年建区时,以境东河名命名为“黄浦区”。
黄浦区区境自唐天宝十年至宋代属华亭县,至元代
隶属上海县。1843年上海开埠,境内地区被英、法等国强辟为租界。
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以黄浦江名建立了最早的黄浦区。上海解放后,该区域区划几经调整,先后属于黄浦、老闸、邑庙、蓬莱、卢湾、嵩山等区。
1956年原黄浦区与老闸区合并。
1959年,原邑庙区、蓬莱区合并成立南市区。原嵩山区部分划入卢湾区。
1960年原新成、邑庙和卢湾区部分地段划入原黄浦区,1961年原浦东县部分街道划入原黄浦区、南市区。到80年代,原川沙县部分乡镇陆续划入原黄浦区、南市区。
1993年原黄浦区、南市区境内浦东地区全部划归浦东新区,2000年原黄浦区、南市区撤销,建立新的黄浦区,2011年撤销原黄浦区、卢湾区建制,建立新的黄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