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班膦酸的给药说明
1.本药不得与其它双膦酸盐类药物合用。
2.本药应在医院内使用。用药前应适当给予生理盐水进行水化治疗,但有心力衰竭危险的患者应避免过度水化。
3.本药经动脉或静脉外途径给药时可引起组织损伤,故应确保经静脉给药。不推荐经动脉给药。
4.用药时应将药物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750ml中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本药不能与含钙溶液混合静脉输注。
5.用药期间如发生有临床意义的低钙血症,可静脉给予葡萄糖酸钙纠正。
6.用药后多数患者升高的血钙浓度可在7日内降至正常范围,但可复发。单次给予2mg或4mg的患者,复发(经白蛋白纠正的血钙浓度大于3mmol/L)的平均日数为18-19日;单次给予6mg的患者,复发的平均日数为26日。
7.一般情况下,本药仅单次给药。如高钙血症复发或首次治疗疗效不佳的患者,可考虑再次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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