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926年渤海国被契丹灭亡,公元947年契丹改国号为辽。辽在今依兰县以东松花江两岸至乌苏里江口设五国部,越里吉(今依兰县治)为五国头城,七台河地区归属越里吉辖。
公元1115年,金灭辽。地方最高行政机构为路(相当于省),共设19路,七台河地区归属胡里改路(今依兰喇嘛庙)辖。
元朝创行省制,将胡里改路并入辽阳行省开元路(今辽宁开元县境内)设胡里改军民万户府(今依兰喇嘛庙),七台河地区归属胡里改军民万户府辖。
七台河市
公元1409年(明永乐7年),明朝政府在黑龙江下游亨滚河东岸特林地方设置奴儿干都指挥使司,下设卫、所。七台河地区归属呕罕河卫(呕罕河即今倭肯河,卫址在今依兰县东)辖。清代,1714年(康熙帝53年)于三姓(今依兰县)先后设置协领、副都统及府、道衙门等军政机构,七台河地区归其所辖。
1916年(民国5年),以桃山脚下的王霸砬子河(今万宝河)为界,七台河地区分归依兰、宝清两县辖。
1918年(民国7年),经吉林省长公署批准设勃利县。从此,七台河地区由依兰县划出,归属勃利县辖。
1965 年3月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月2日电示,下发《关于建立七台河特区的通知》,决定组建七台河特区。同年5月20日,七台河特区正式建立,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七台河特区和七台河矿务局一体办公,属黑龙江省合江地区辖。
1968年4月20日,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七台河特区革命委员会,仍属合江地区(佳木斯)辖。
1970年4 月1 日,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示下发通知,将七台河特区改称七台河市,隶属关系不变,为地辖市。
1983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七台河由地辖市升格为省辖市,是黑龙江省10个直辖市之一。同时实行市管县新体制,合江地区管辖的勃利县和宝清县的宏伟、岚峰两公社,划归七台河市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