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百科大全 |

航空保险理赔的程序

航空保险理赔的程序

与其他保险一样,航空保险的理赔通常包括以下程序:

(一)受理报案

受理报案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必须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应将事故情况登录备案。一般来讲,报案是保险公司理赔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有助于保险公司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必要时可介人调查,尽早核实事故性质;同时保险公司又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要求及事故情况,告知或提醒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并对相关材料的收集方法及途径给予指导。

(二)立案受理

立案就是保险公司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理赔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材料是否齐全、是否需要补交材料或保险公司确定是否受理的过程。在立案环节中,保险公司的立案人对提交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会当即告诉申请人补交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清晰的,即时告知申请人处理案件大致所需要的时间,并告知保险金的领取方法。

(三)调查和取证

调查和取证是保险公司通过对有关证据的收集,核实保险事故以及材料的真实性的过程。调查过程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及机关的配合,申请人的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否则将影响保险金的及时赔付。

(四)审核和签批

审核就是指案件经办人根据相关证据认定客观事实、确定保险责任后,精确计算给付金额并作出理赔结论的过程。签批是指理赔案件签批人对以上各环节工作进行复核,对核实无误的案件进行审批的过程。

(五)通知和领款

案件经过签批环节后,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公司可以通知受益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前来办理领款手续。

(六)其他程序

航空事故发生后,通常会涉及到为数众多的人员的人身损害或巨大的财产损失,再加上法律适用上的复杂性,许多航空保险案件往往需要依赖法院的司法程序才能确定保险责任。因此,司法程序经常成为了航空保险理赔案件的先行程序或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