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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的历史沿革

喀什是维吾尔语“喀什噶尔”音译的简称,其语源有突厥语、古伊兰语、波斯语等融演而成,含意有“各色砖房”、“玉石集中之地”、“初创”等不同的解释。

今日的喀什地区古代称疏勒、任汝、疏附,包括古代的疏勒(今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伽师县一带)、蒲犁(今塔什库尔干)、莎车、依耐(今英吉沙和阿克陶境内)、乌禾宅 (今塔什库尔干南部)、西夜(今叶城)等诸国地。秦末汉初,这些地方属于匈奴的僮仆都尉管辖。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汉博望候张骞奉旨通西域时进驻疏勒,这里始为汉朝所控制。公元前60年,汉朝在新疆设置西域都护府,喀什作为西域的一部分,正式列入祖国版图。

唐太宗以后,这里为唐朝政府的重要军事据点,当时的安西四镇之一即为喀什噶尔。五代至宋,先后为喀喇汗王朝和西辽所管辖。喀喇汗王朝时期,曾以喀什噶尔为首府。成吉思汗西征后,属次子察合台太子的封地。叶尔羌汗国时,喀什曾作为辅助中心,起着重要的作用。

清乾隆时期这儿是清政府“总理南八城事宜”的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的驻地。光绪十年(1884年),置喀什噶尔道,共辖有疏勒、莎车两个府和英吉沙尔直隶厅、蒲犁分防厅、和阗直隶州。

民国年间改为喀什行政区,设行政长公署于疏附。

民国32年(1943)改名新疆第三(喀什)行政区。还有第十(莎车)行政区。

解放后建立了喀什专区和莎车专区。

1956年撤销莎车专区,并入喀什专区,1971年1月,喀什专区改为喀什地区。

1998年底,喀什地区总人口为327.9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0.97%。

2000年,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喀什地区总人口3405713人。其中:喀什市 340640人、疏附县 345282人、疏勒县 284853人、英吉沙县 213338人、泽普县 181721人、莎车县 620329人、叶城县 370229人、麦盖提县 201810人、岳普湖县 129441人、伽师县 311733人、巴楚县 375883人、塔什库尔干县 30454人。

2001年,全区年末,总人口342.6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0%。2002年末,,总人口348.7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0.58万人。

2003年底,喀什地区总人口3501198人,其中城镇人口81.95万人。辖1个市、11个县,共有8个区公所,26个镇、4个街,141个乡,2310个村民委员会、96个居民委员会。境内还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第三师所辖16个团场以及自治区属管单位、农场、石油基地、军事机关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