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ertong tushuguan
[外文]:children library
为儿童服务的图书馆。广义还包括独立设置的儿童图书馆和在一些公共图书馆设立的儿童分馆或儿童阅览室及服务部。世界各国儿童图书馆服务的发展模式不同,但宗旨是一致的,即提供图书资料,满足儿童学习文化知识和促进智力发育的需求。
中国的儿童图书馆(室)是在20世纪初期发展起来的。1914年在北京建立的京师通俗图书馆儿童阅览室是中国公共图书馆首次创建的儿童阅览室。随后浙江、江西等省也相继设立了儿童阅览室。1917年10月12日直隶省天津社会教育办事处创办了中国最早的儿童图书馆。20~30年代,吉林、上海、浙江、天津也先后设立了儿童图书馆。1940年由应永玉发起创办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宋庆龄非常关心少年儿童,她从中国福利基金会提出部分资金在上海为儿童设立图书馆,1949年4月在各界人士赞助下,儿童图书馆第一阅览室向儿童免费开放。1942年8 月延安中山图书馆(林伯渠任馆长)增设了“少年图书部”。延安市青联还动员社会力量筹建延安市儿童图书馆,以协助党加强对少年儿童的社会教育。50年代北京图书馆曾设立过儿童阅览室;在北京、上海、兰州、天津、武汉等地建立了几所独立的少年儿童图书馆和成人馆的儿童分馆;半数以上的公共图书馆设有儿童阅览室或阅览园。1958年在上海召开了全国部分地区少年儿童图书馆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了儿童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极大的破坏。1980年中央书记处通过的《图书馆工作汇报提纲》要求在中等以上的城市和大城市的区设立专门的少年儿童图书馆;各级公共图书馆要积极创造条件向少年儿童开放。同年5月文化部、教育部、团中央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少年儿童图书馆工作座谈会,会后国务院1981年62号文件转发了《关于全国少年儿童图书馆工作座谈会的情况报告》。1982年在湖南长沙召开全国少儿图书馆专题学术研讨会,1984年在重庆召开少儿图书馆、藏书建设研讨会,1987年按地区成立了少年儿童图书馆协作委员会。到1989年全国有区、县以上独立建制的少年儿童图书馆 75所(数据均未含台湾省),县以上的少年儿童阅览室1000多个,京、津、沪三市的街道少年儿童图书馆 (室)200多所。除了文化部系统的少年儿童图书馆(室)外,教育系统的学校图书馆(室)、共青团系统的少年宫(家)图书馆(室)、工会系统的儿童图书馆(室)等都为少年儿童服务。
很多国家都比较重视图书馆对少年儿童的服务。英美等国的公共图书馆一般都设有儿童部为少年儿童服务。苏联 1989年有独立的儿童图书馆 8000多所,成人图书馆中还有 1000多个儿童部,全国形成了儿童图书馆网络。发达国家的很多儿童图书馆除了收藏印刷型的书刊资料、图片资料以外,还提供非印刷型知识载体,如唱片、录音磁带、幻灯片、电影片、玩具、游戏器具等,以吸引儿童的读书兴趣,加强图书的直观宣传,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促进少年儿童的智力发展。
少年儿童图书馆的特点有:
(1)收集和提供适合儿童读者的文献(如儿童读物、声像资料、图片、动画片、幻灯片等)。
(2)根据少年儿童的年龄和文化程度,考虑儿童读者利用图书的特点注意根据其兴趣、爱好和愿望,开展灵活多样的服务。例如可采取故事会、朗诵会、书评会、与作者见面会、图书与艺术品展览、读书读报征文、智力竞赛、图书灯谜游戏、文艺集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吸引儿童读书和利用图书馆。
(3)重视对儿童进行阅读指导,帮助他们掌握利用图书和图书馆获取文化科学知识的能力,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独立地使用图书馆。
(4)图书馆的全部活动都是围绕着组织、引导小读者多读书、读好书这个中心开展,重视对图书的评价、推荐和介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