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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衣的由来

这里指的是法官服。1688年,西方国家出现了第一个正式法庭,当时的法官服是一种长长的黑色外套,是由神甫服变化而成的。前面开口,穿时腰部用皮带扎住。头上戴一种头巾式的无沿小帽,继而改为戴假发头套,到了   18世纪,为显示法官的特殊地位,法官服改用金色斑点和白色条纹的皮衣,并配有白色条纹的毛领。1845年又出现了用白色缓带将外套系在左肩的法官服。后来又发展到在白色缓带上加配黑色杠条。19世纪的法官服是一种带有金色镶边和白色条斑的皮衣。19世纪末的法官服,则在前领颈部和左肩配上黑色条带,并在带子上配以白色绢线。现代的法官,一般是在西装外罩上衣斗篷,头上戴假发,头篷上配有长袖子,主要在欧美国家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