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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萨斯人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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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人口学家马尔萨斯关于人口问题的根本观点。T.R.马尔萨斯1766年出生于英格兰土地贵族家庭,1784年进入剑桥大学耶稣学院学习哲学和神学,1791年获硕士学位。1793年任耶稣学院研究员,1798年去奥尔伯里教区任牧师。从1805年起在东印度学院创办的黑利伯里学院任历史和政治经济学教授。1819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821年加入政治经济学俱乐部,1833年被选为法国伦理与政治科学院和柏林皇家学院院士。1834年去世。主要著作有:1789年匿名发表的《论影响于社会改良前途的人口原理,并论葛德文、孔多塞和其他作家的推测》,简称《人口原理》。1803年以真名发表《人口原理》第二版,书名改为《论人口原理及其对人类幸福的过去和现在的考察,附预测将来关于消除和缓和由人口原理所产生的弊端研究》。

在马尔萨斯生活的年代里,英国产业革命所引起的工人失业和贫困现象日益严重,与此同时,人口迅速增加。法国革命在英国激起了改革浪潮,出现了主张社会改革的W.葛德文等人的著作,这些著作在群众中引起巨大反响。为了反对法国革命和消除葛德文等人的理论对英国人民的影响,马尔萨斯适应统治阶级的需要发表了《人口原理》,从此成为英国最著名的人口学家。

马尔萨斯在《人口原理》第一版中,从两个抽象前提出发论证其人口理论:

(1)食物为人类生存所必需;

(2)两性间的情欲是必然的。他认为人口增殖力比土地生产人类生活资料力更为强大,并断言人口在无妨碍时,以1、2、4、8、16、32、64、128、256、512……的几何级数率增长,而生活资料则以1、2、3、4、5、6、7、8、9、10……的算术级数率增长。当人口增加超过生活资料的增加时,就会发生贫困和罪恶,从而限制人口增长,使二者保持平衡。马尔萨斯把自己的人口理论归结为 3个命题:

(1)人口增加必然受生活资料的限制;

(2)生活资料增加,人口必然增加;

(3)占优势的人口增加力为贫困和罪恶所抑制,致使现实人口与生活资料相平衡。在《人口原理》第二版中,他除了强调以贫困和罪恶等抑制人口增长之外,又提出了所谓道德抑制,即无力赡养子女的不要结婚,并且在婚前要保持贞操。于是,他把原先的3个命题改为:

(1)人口必然地为生活资料所限制;

(2)只要生活资料增长,人口一定坚定不移地增长,除非受到某种非常有力而显著的抑制;

(3)这些抑制全部归纳为道德的节制、贫困和罪恶。他认为这 3点就是支配人类命运的“人口自然规律”的基本内容。

《人口原理》中译本封面

马尔萨斯根据上述基本观点引申出几点结论:

(1)贫穷和罪恶是人口规律作用的结果,而不是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造成的。废除私有制度不但不会消除贫穷和罪恶,反而会刺激人口增长,带来更大的贫困和痛苦。因为在平等制度下,实行婚姻自由,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必然剌激人口增加,最终使这一制度趋于瓦解。

(2)只有私有制度才能消除人口的过快增长。私有制使人们担负起养育子女的责任,为保持自己的私有财产,他们必然会自制,不致于生育更多的子女。

(3)工人的工资受人口规律的支配,工资水平随人口的增减而变动。维持工人的生活资料是有限和固定的,如果工人人口增加,工资就下降;反之,工资就上升。

(4)济贫法促使人口增长。他竭力反对当时实行的济贫法,认为济贫法使那些不能维持家庭生活的人结婚,生育子女,增添人口,实际上是供养贫民再养贫民。以上结论充分体现了马尔萨斯人口论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本质。

马尔萨斯人口理论以“土地报酬递减规律”为基础,认为由于“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食物生产只能以算术级数增加,赶不上以几何级数增加的人口需要,并认为这是“永恒的人口自然规律”。

马尔萨斯人口论的错误在于它抛开社会制度,抽象地从生物属性和脱离现实的假设来说明人口规律。实际上,人口规律是受社会生产方式制约的,正如K.马克思指出:“每一特殊的、历史的生产方式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地起作用的人口规律。抽象的人口规律只存在于历史上还没有受过人干涉的动植物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