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和普及防治物质依赖知识、积极宣传物质滥用和形成依赖的危害性,加强药物生产和流通渠道的管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以来,药品的产、制、销、用已经有法可依,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2)积极开展物质依赖的流行学调查,及时准确掌握情况,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将物质依赖的防治列入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日程中去,动员基层卫生组织,发现问题就近处理。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丰富业余文化精神生活。 (3)戒断物质:这是物质依赖治疗中最根本的环节,采取的具体方法可因人因物而异。对于轻症依赖者或可卡因、印度大麻等无躯体依赖性物质,应立即戒断。对于重症依赖或用量颇大者,或有明显躯体依赖性的物质,应采取逐渐减量直到完全戒断,或用替代疗法过渡到完全戒断。所谓替代疗法,是用一种物质与该物质性能相仿,但无依赖性或依赖性很弱的物质取代已形成依赖的物质,然后逐渐减少剂量,直到替代物质完全停用为止。 (4)戒断症状的处理是:根据戒断症状的严重程度,分别予以对症处理。有些物质骤停时可出现危及生命的戒断症状,应采取缓慢减量或必要时给予少量原先依赖的物质,以减轻戒断症状,再用替代疗法治愈。 (5)躯体并发症的处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 (6)防治再染:了解并针对不同对象产生物质依赖的心理因素与社会因素,予以恰当的指导与个别处理,并对其作较长时间的随访,经常加以鞭策与鼓励,使之树立恒心与信心。同时加强心理治疗和行为治疗。依赖者痛下决心,善于说服自己,制定计划,计划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循序渐进,通过良性反馈不断激励自己。积极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转移对所依赖物质的注意力。群体监督,依赖者应如实与家人或朋友、同事交流情况,取得他们的配合、支持、鼓励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