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法齐明的给药说明
1.本药应与一种或多种其它抗麻风药物(如:氨苯砜、利福平、乙硫异烟胺)合用,以增加疗效和防止耐药性产生。
2.国外有资料报道,由于临床疗效不满意,本药已不推荐用于治疗艾滋病患者并发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
3.用药期间,如出现腹部绞痛、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时应减量、延长给药间期或停药。
4.多种杆菌性麻风(界线型、界线-瘤型和瘤型麻风)疗程应持续2年以上,甚至终生给药。
5.药物过量的处理:(1)催吐、洗胃、导泻。(2)必要时给予支持疗法和对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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