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
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计划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
学校沿革
学校办学始于1921年创办的江西公立医学专门学校和1940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1993年,江西大学与江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南昌大学,开创了全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先河。
2005年,南昌大学与江西医学院合并组建新南昌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的崭新一页。党和国家领导人、教育部和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王牌专业
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经济学、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坟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药学 、工商管理、行政管理
2019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哲学、运动训练、历史学、化学、生物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里与安全、水产养殖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 、预防医学、护理学、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环境设计
国家级特色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通信工程、医学影像学、汉语言文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
省级特色专业:自动化、麻醉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预防医学、新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水产养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口腔医学、热能与动力工程、行政管理
招生章程
南昌大学202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为南昌大学,英译为NANCHANG UNIVERSITY,简称“南大”,学校的互联网域名为:ncu.edu.cn。
第二条 学校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学校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学校现设有前湖主校区、青山湖校区、东湖校区、鄱阳湖校区、抚州校区等多个校区,在办学过程中并入学校的机构均为学校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学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致力于制度创新、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
第五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南昌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行教授治学,实施民主管理,依法、依规、依章治校。
第六条 学校履行人才培养、立德树人根本使命,发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功能。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校
第七条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 依法管理学校办学行为;
(二) 依法考核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 依照法律规定,制订学校经费拨款标准和筹措办法;
(四) 监督学校依法使用、管理公有财产;
(五) 审查批准学校需要举办者审批的事项;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举办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
(二) 提供办学资金,保障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保证学校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逐步增长;
(三) 依法保护学校的法人财产权不受侵犯,维护学校良好的办学环境和办学秩序,支持和引导学校发展;
(四) 支持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内部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自主评聘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调整薪酬分配;
(五) 受理学校需要举办者审批的事项,及时予以办理;南昌大学在哪里(南昌大学的具体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