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县,由横贯县境中部之七虎林河而得名。七虎林,系满语“稀忽林”之转音,为“沙鸥”之意。清代,属宁古塔副都统辖区。
放荒开垦,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在呢吗口(今虎头镇,与俄罗斯境内呢吗河口即今伊曼河口相对)设招垦分局。呢吗,满语“山羊”之意。
1909年8月24日(清宣统元年七月初九日),吉林巡抚奏准于“密山府属呢吗口地方”,设置呢吗厅。翌年4月18日(清宣统二年三月初九日),吉林巡抚奏称:“呢吗口本因俄国境内之呢吗河西流,汇于该处,故有斯名。今设同知一缺,若仍循旧时称谓,深恐日久沿讹,国界未易分晰。查该处本在七虎林河之南,拟请定为虎林厅,以符名实,而垂久远。”同年5月(农历四月)批准,将呢吗厅改为虎林厅,隶属吉林行省东北路道。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改为虎林县,仍驻呢吗口(称虎林县城)。
1914年6月,隶属依兰道。
1929年2月,撤销道区,由吉林省直辖。时为三等县,全县2.59万人。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管辖。
1937年7月,改归新设之牡丹江省。
1938年8月5日,伪虎林县公署移驻安乐镇(原名东街基,又称黑嘴子),并将安乐镇改为“虎林”(今虎林镇),原县公署驻地改为“虎头”。
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东安省管辖。
1943年10月,隶属东满总省,1945年5月改隶东满省。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虎林县划归合江省管辖。
1946年6月,划归新设立的东安专区管辖。
1947年10月,改隶牡丹江省。
1948年7月,复由合江省直辖。
1949年5月,改隶松江省管辖。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由黑龙江省直辖。
1956年3月,划归新设立的牡丹江专区管辖。
1960年1月7日,国务院决定,将虎林、饶河两县合并为虎饶县,县人民委员会驻虎林镇,隶属牡丹江专区。
1962年11月,改隶合江专区。
1964年6月5日,国务院决定,撤销虎饶县,恢复虎林县和饶河县,10月10日两县正式分开。虎林县址设于虎林镇,仍隶于合江专区。
1970年4月,划归牡丹江地区管辖。
1983年9月,撤销牡丹江地区,改由牡丹江市领导。
1992年,虎林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乌苏里江上游西岸。县境北抵饶河县,南达密山市,西邻宝清县,东隔乌苏里江、松阿察河与俄罗斯隔水相望。边境线长318公里,是黑龙江省边境县之一。全县总面积9330平方公里。全县共辖17个乡、镇。
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2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万人,占总人口的50%。在总人口中,县属乡镇人口13.7万余人,国营农场系统9万余人,森工系统5.1万余人;汉族人口26.8万余人,满、朝鲜、蒙古、回、苗、布依等少数民族人口1.1万余人。县政府驻地虎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