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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新觉罗·阿敏(舒尔哈齐的次子) - 历史百科

爱新觉罗·阿敏

爱新觉罗.阿敏(1586—1640),清初宗室、将领,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弟舒尔哈齐的次子。后金四大贝勒之一。努尔哈赤年间,曾 参与萨尔浒、灭叶赫、克沈阳、辽阳等战役;皇太极时期,统兵攻打朝鲜,迫使朝鲜国王李倧求和,战功赫赫。天聪四年(1630年),因阿敏弃城投降,皇太极大怒,召诸贝勒共议阿敏之罪。罪状除了此次弃四城之外,还有心怀异志、当年在朝鲜谋求自立等等。廷议阿敏死罪,皇太极改为幽禁,仅留庄六所、园二所、奴仆二十,其余财产归济尔哈朗。阿敏有子六人,除了爱尔礼获罪而死之外,其中五人皆有爵位。

人物生平

灭乌拉部

阿敏的父亲和兄弟因谋叛清太祖努尔哈赤,兄阿尔通阿、弟扎萨克图被杀,父亲舒尔哈齐囚禁至死。阿敏免于一死,养于努尔哈赤处。

初封台吉。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与努尔哈赤长子褚英攻取乌拉宜罕山城,斩千人,获甲三百,俘其众以归。

万历四十一年(1613),随努尔哈赤征乌拉部,布占泰以三万人来战,诸将欲战,努尔哈赤止之。阿敏与贝勒代善等议决进,阿敏曰:“布占泰已出,舍而不战,将奈何?”,努尔哈赤从之,克其城,遂灭乌拉部。

四大贝勒

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创建八旗制度时,任镶蓝旗旗主贝勒。

后金天命元年(1616),封和硕贝勒,与代善、莽古尔泰、皇太极并称四大贝勒,共执国政,按年龄排行称二贝勒。

萨尔浒之战

天命四年(1619)三月,破明兵于萨尔浒山、尚间崖,又奉命抵御明朝总兵刘綎于栋鄂路,代善等继之,阵斩“晚明第一猛将”刘綎。阿敏与大臣扈尔汉击败明游击乔一琦,乔一琦奔固拉库崖,与朝鲜都元帅姜功烈(姜弘烈)合营。阿敏同诸贝勒攻之,姜功烈投降,乔一琦自缢。八月,参加灭叶赫部之战。

夜袭毛文龙

天命六年(1621)三月,从努尔哈赤攻克沈阳、辽阳。七月,镇江城中军陈良策叛投明将毛文龙,阿敏迁镇江沿海居民于内地。十一月,渡镇江入朝鲜,夜袭毛文龙,斩其守将及兵一千五百,毛文龙仅以身免。

天命十一年(1626),征喀尔喀巴林部及扎鲁特部。

征战朝鲜

天聪元年(1627),命同贝勒岳讬、济尔哈朗、阿济格、杜度等征朝鲜,临行时,皇太极命并讨毛文龙。大军攻克义州,分兵直捣毛文龙所居之地铁山,毛文龙逃到海岛。

大军进克定州,渡嘉山江,克安州、平壤。进至中和,朝鲜国王李倧遣使求和。阿敏与诸贝勒答书数其罪有七,力拒之。

大军攻至黄州,李倧又遣使请和,阿敏希望攻破朝鲜都城,诸贝勒谓宜待其大臣至,莅盟许平。总兵李永芳进曰:“我等奉上命仗义而行,前已遗书言遣大臣莅盟即班师,背之不义。”阿敏怒,叱之退,大军攻至平山,李倧败走江华岛,遣其臣进昌君至军,阿敏令吹角督进兵。岳讬乃与济尔哈朗驻平山,遣副将刘兴祚入江华岛责李倧。李倧遣族弟原昌君李觉等诣军,为设宴。宴毕,岳讬议还师,阿敏曰:“吾恒慕明帝及朝鲜王城郭宫殿,今既至此,何遽归耶?我意当留兵屯耕,杜度与我叔侄同居于此。”杜度变色曰:“上乃我叔,我何肯远离,何为与尔同居?”济尔哈朗亦力阻,诸贝勒乃定议许李倧盟,这就是“江都之盟”。阿敏纵兵掠三日,乃还。凯旋而归,皇太极亲自到郊外武靖营慰劳,赐御衣一袭。

攻打明朝

五月,从皇太极征明锦州,复围宁远,击斩千余人。

天聪四年(1630)正月,清军入山海关,克永平府、滦州、迁安等地,皇太极命阿敏偕贝勒硕讬率五千人驻。阿敏驻永平府,分遣诸将分守三城,谕降榛子镇。四月,谕归降汉文武官曰:“我国法度从来贿赂不行,廉者举之,贪者弗录。况皇上简用者,俱廉洁忠直之士,尔等若有罪,虽赂千金,无益。若无罪,即众贝勒何惧焉?”

幽禁至死

五月,明朝经略孙承宗督兵攻滦州,阿敏遣数百人赴援,收迁安守兵入永平府。明兵攻滦州急,滦州守将、固山额真图尔格等不能支,弃城奔永平府,明兵截击,师死者四百馀。阿敏令遵化守将、固山额真察哈喇等亦弃其城,遂尽杀明将吏降者,屠城民,收其金帛,夜出冷口东还。

六月,皇太极本来派遣贝勒杜度赴援,闻阿敏等弃四城而归。上御殿,集诸贝勒大臣宣谕,罪阿敏等。阿敏等至,令屯距城十五里,复宣谕诘责。皇太极念士卒陷敌,感伤堕泪。越三日,召诸贝勒大臣集阙下,上御殿,令贝勒岳讬宣於众曰:“阿敏怙恶久矣。当太祖时,嗾其父欲移居黑扯木,太祖坐其父子罪,既而宥之。其父既终,太祖爱养阿敏如己出,授为和硕贝勒。及上嗣位,礼待如初。师征朝鲜,既定盟受质,不原班师,欲与杜度居王京,济尔哈朗力谏乃止。此阿敏有异志之见端也。俘美妇进上,既,复自求之。上察其觖望,曰:‘奈何以一妇人乖兄弟之好?’以赐总兵冷格里。伐察哈尔,土谢图部额驸背约与通好,上怒,绝之。阿敏遗以甲胄鞍辔,且以上语尽告之。诸贝勒子女婚嫁必闻上,阿敏私以女嫁蒙古贝勒塞特尔,及宴,上不往,常怀怨愤。太祖时,守边驻防,原有定界,乃越界移驻黑扯木。上责以擅弃汛地,将有异志,阿敏不能答。上出征,令阿敏留守,惟耽逸乐,屡出行猎。岳讬、豪格出师先还,坐受其拜,俨如国君。及代守永平,妄曰:‘既克城,何故不杀其民?’又明告众兵曰:‘我既来此,岂能令尔等不饱欲而归?’略榛子镇,尽掠其财物,又驱降人分给八家为奴。明兵围滦州三昼夜,拥兵不亲援,屠永平、迁安官民,悉载财帛牲畜以归。毁坏基业,故令我军伤残。”命众议其罪。佥曰:“当诛。”命幽之。留庄六所、园二所、奴仆二十、羊五百、牛二十,馀财产悉归济尔哈朗。

崇德五年(1640)十一月,卒,爵除。

家族成员

子:镇国公爱尔礼,坐罪死。

第三子:温简贝子固尔玛珲

第四子:镇国公恭阿

子:镇国端纯公果盖

子:镇国公果赖

孙:镇国襄敏公瓦三,固尔玛珲之子。

孙:玛尔图,固尔玛珲之子

曾孙:齐克塔哈,瓦三之次子,袭封辅国公。康熙三十二年(1693)十二月,任宗人府右宗人。康熙三十五年(1696)正月,从上征噶尔丹,同护军统领鄂克济哈统领正红旗营。康熙三十九年(1700)四月,濬永定河,命齐克塔哈分董其事。康熙四十年(1701)正月,任正黄旗蒙古都统。康熙四十六月(1707)五月,以钻营削爵。

曾孙:鄂斐,玛尔图第四子,康熙六年(1667)三月,封三等奉国将军。康熙三十三年(1694)五月,任镶蓝旗蒙古副都统。康熙三十五年(1696)正月,从上征噶尔丹,同康亲王爱新觉罗.杰书统领镶蓝旗营。康熙三十八年(1699),调正红旗蒙古副都统。康熙三十九年(1700),调正黄旗满洲副都统。康熙四十二年(1703),擢正黄旗汉军都统。寻调正黄旗满洲都统。康熙四十三年(1704)授领侍卫内大臣。康熙四十六年(1707),袭封辅国公。康熙四十七年(1708),任宗人府左宗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八月,卒。

玄孙:鄂齐,康熙三十八年(1699),封奉恩将军。康熙四十八年(1709),缘事削爵。寻授散秩大臣。雍正三年(1725)五月,任正黄旗汉军副都统。十一月,袭封辅国公爵。雍正四年(1726)十月,擢镶黄旗汉军都统。雍正五年(1727)七月,晋镇国公。十一月,调天津水师营都统。雍正六年(1728)九月,以兵丁滋事削爵,授三等侍卫效力。雍正七年(1729)二月,任正红旗满洲副都统。雍正九年(1731)八月,署镶红旗蒙古都统。雍正十一年(1733)正月,革任,爵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