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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炸航空兵

装备轰炸机,对地面、水面目标进行突击的航空兵。是空军的主要进攻力量。能投掷航空炸弹、投放鱼雷和发射空地、空舰导弹,具有猛烈突击和远程作战的能力。主要任务是摧毁、破坏敌后方重要目标,参加夺取制空权的斗争,支援地面部队、舰艇部队作战;还可实施航空侦察和电子干扰。轰炸航空兵在有些国家称轰炸机部队,苏联海军称导弹航空兵。装备中、重型轰炸机的称战略(远程)轰炸航空兵,装备轻型轰炸机的称战术(方面军)轰炸航空兵。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法、 德、 俄等国陆军组建轰炸机中队或大队,交战国的轰炸机占飞机总数的14~15%。战后,意大利军事理论家G.杜黑等人提倡空中战争论,强调优先发展轰炸机,对轰炸航空兵的发展有重要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德、苏、英、法等国的空军编成中,轰炸航空兵所占比重达40~50%。大战中,轰炸航空兵进一步扩大,出现战役军团一级的航空队或空军集团军,能一次出动轰炸机几百至上千架,实施大规模轰炸。1945年,美国轰炸机部队在日本投了两颗原子弹。战后,轰炸航空兵逐步以喷气式轰炸机代替活塞式轰炸机,装备和发展了核弹和精确制导武器,从而大大提高了高速远距突击能力、轰炸威力和命中精度。在几次局部战争中,参战国的轰炸航空兵为对付防空兵器的抗击,采取低空进袭、电子干扰等措施,增强了突防能力。

在中国,北洋政府陆军于1919年装备了轰炸机,随后编有遂行轰炸任务的航空队、轰炸队。国民党军队于1928年组建了轰炸机航空队, 抗日战争初期发展到3个轰炸大队,对侵华日军进行过轰炸。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于1950年组建第一个轰炸航空兵团。以后,空军和海军陆续成立轰炸航空兵师或团,装备了国产喷气式轰炸机。轰炸航空兵在解放沿海岛屿等战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还积极参加了科研试验、抢险救灾等活动,为支援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贡献。

由于性能较优越的歼击轰炸机逐步取代轻型轰炸机,至20世纪80年代初,只有10多个国家编有战术(方面军)轰炸航空兵。一些工业发达的国家为增强远距突击力量,均在发展战略(远程)轰炸航空兵。苏联远程轰炸航空兵(即远程航空兵)是空军的一个兵种,编有空军集团军、师、团、大队和中队,装备图-95、图-16、图-22M等型轰炸机600余架(海军导弹航空兵还有400余架)。美国战略空军司令部编有轰炸机联队、中队,装备B-52、FB-111等型轰炸机300余架(另库存200余架)。为进一步适应现代战争的需要,有的国家正研制采用“隐身”技术的轰炸机,更新机载设备和武器(如新型巡航导弹等),加强在防空火力圈外发射空地导弹突击目标的能力。随着航空技术装备的不断改进,战略(远程)轰炸航空兵的突防能力、生存能力和突击威力将进一步提高;战术(方面军)轰炸航空兵将更趋减少或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