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太保镇
“七分所”,隶属富锦县第五区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设置集贤县,划归集贤县管辖。
1956年3月,设置太保乡。
1957年12月,将集贤县沙岗乡的部分农业社与太保乡三门周家农业社及东胜屯划归双鸭山市管辖,设置太昌乡。
1958年8月,并入长胜人民公社。
1960年初,撤销长胜公社,改为农场。
1962年1月,“政企分开”,成立太保公社。
1968年10月,撤销太保公社,并入郊区公社,1970年5月恢复太保公社。
1984年改为太保乡。
1987年1月,改设太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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